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电力新闻水电农村水电综合正文

索丽生: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必须归国家所有

2005-04-18 00:00关键词:小水电工程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水利部副部长索丽生14日表示,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必须归国家所有,确保长期为农民做饭取暖提供廉价电力。

    索丽生是在全国小水电代燃料试点现场会上作上述表示的。他说,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和常规小水电开发工程不同。常规小水电开发主要是获得经济效益,解决地方经济发展问题。小水电代燃料工程的主要任务是为农民提供清洁、廉价的可替代能源,使农民从烧柴、烧煤的烟熏火燎中解放出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长期有效地巩固退耕还林和保护森林植被。因此,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必须归国家所有,确保代燃料电不涨价。

    索丽生指出,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实施一年多来,电价稳定在0.19元左右,达到使农民愿意用,用得起,长期用的目的。电站收入也基本实现保本微利。因此,必须建立长效机制把这一“民心工程”坚持下去,不能几年后地方有困难,就把电站卖了或者是涨价。

    他强调,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必须坚持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分设的运行机制。电站的所有权归国家。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出资人代表,履行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保值增值的职责,确保代燃料电站长期有效运行和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及农民利益的实现。项目法人负责与供电部门签订上网供电协议,制订电力计量、电费收缴和用电安全管理办法。使用权属于代燃料农户,农民有按代燃料电价和电量使用生态电的权利,负有保护森林植被、不再砍伐森林的责任和义务。三权分离的管理体制,有力地制约了各种短期行为,确保能为农民长期提供廉价电量。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