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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近3年火电项目初选和备选方案确定

2005-08-12 00:00关键词:火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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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河北省政府获悉,根据国家电力中长期规划和电力工业产业政策,按照“优先安排合规项目,逐步解决违规项目”的原则,发展改革委对河北省近期火电项目建设规划作出了安排。

  2005年初选电站项目为:西柏坡电厂三期工程(2x60万千瓦)、国电龙山电厂(2x60万千瓦)、保定热电厂八期工程(2x20万千瓦)、大唐王滩电厂1、2号机组(2x60万千瓦)。

  2006年备选电站项目为:秦皇岛电厂三期工程(2x30万千瓦)、沧州热电厂(2x30万千瓦)、三河电厂二期工程(2x30万千瓦)、上安电厂三期工程(2x60万千瓦)。
  2007年备选电站项目为:石家庄南郊热电厂(2x30万千瓦)、滦河热电厂五期工程(2x30万千瓦)、定洲电厂二期工程(2x60万千瓦)、黄骅电厂二期工程(2x60万千瓦)。

  发展改革委同时强调,所有电站项目不得擅自施工建设,上述列入初选和备选方案的项目,不等于获得核准,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程序,逐一审核论证并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年度初选和备选项目,若能在当年按照产业政策和核准制的有关要求,完备核准条件,将予核准。逾期达不到核准要求的项目,发展改革委将进行调整。

  目前,国家已批准河北省在建电站项目共7项,建设装机总规模580万千瓦,分别是张河湾抽水蓄能电站100万千瓦、黄骅发电厂一期工程120万千瓦、西柏坡电厂三期扩建工程120万千瓦、国电龙山电厂120万千瓦、兴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机组工程60万千瓦、邯郸热电厂扩建工程20万千瓦、保定热电厂八期扩建工程40万千瓦。

  同时,发展改革委对河北省未经国家核准、违规开工(动工)建设的2个电站项目提出了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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