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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完全市场化言之尚早

2006-03-27 00:00关键词:市场化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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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在东北电力市场的试点工作差强人意,国家电监会仍计划将新的“两部制电价”从东北推广到华中地区。3月10日,国家电监会在武汉召开了华中电力市场“两部制电价”改革试点启动会,华中电力市场“两部制”上网电价测算研究工作也正式开始。   
 
  早在2004年,国家有关部门就在东北电力市场实行“两部制电价”、全电量竞争的竞价模式,由单一过渡电价、有限电量竞争转入“两部制电价”、全电量竞争,并实现年度和月度两种报价方式,但试点两年来,运行并不顺利。

  就在外界猜测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的竞价上网试运行是否被搁置时,新的试点工作却又开始了。这一举动似在向外界表明,新一轮的电价改革即将展开。

  效果不明显的电价改革

  “中国电力工业体制改革已经到了最关键的转折时期,改则兴,不改则败;市场化则兴,维护传统则败。”2005年11月,国家电监会信息中心统计分析处处长杨名舟如是开篇,将一篇题为“中国电力工业体制改革基本上不成功”、长达20页的报告上书至国务院,此报告一经曝光引起巨大反响。

  事实上,对于中国电力体制改革早有微辞,这份报告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电力改革的警示,使各方重新审视电力改革问题。

  谈到电力改革,电价改革首当其冲。从1985年以来,我国电价形成机制经历了一系列变革。先后实行了“还本付息电价”、“燃运加价”、“经营期电价”等多项电价政策。2003年电价改革以前,我国电力价格分为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两部分。发电上网电价由发改委的价格部门,根据电厂发电成本、各项税费、还贷支出及一定的内部收益率倒推计算电价。

  2003年,国务院制定了《电价改革方案》,确立了电价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方向。在此基础上,国家发改委同国家电监会等有关部门组织地方政府价格部门、企业代表、专家学者等成立专门的电价工作小组,研究下发了《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实施办法,对电价改革措施进行了细化。然而,在电价改革工作刚刚启动的时候,就赶上了电力供应趋紧的状况,因而电价改革并没有取得实质性的成果。

  随后,2005年,发改委又出台了《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等三部新的电价管理办法,然而,对这新的管理方案众多业内专家并没有给以很高的评价,大多数人认为这只是一个方向而已,没有时间表,仅仅是2003年《电价改革方案》的配套细化部分。

  目前电价形成机制存在很多问题

  “现在所有的资源型产品价格改革中最不成功的就是电价改革。” 世界银行驻华代表处高级能源专家赵建平如此评价中国的电价改革。他认为,从2002年电力改革至今,审批立项、制定电价政策和核定电价的权力一直在发改委,而所有负责电力的部门的人员都在两三人左右,基本无暇统筹和顾及头绪繁多的电力体制改革,“这使得整个电价管理一盘散沙,处于一种混乱状态。”

  事实上,早在2005年1月,一份关于《电价形成机制与电价监管》的研究报告就指出,应将电价审批权应逐步赋予国家电监会,而这样建议的理由就是可使中国电价审批机构的安排与国际惯例一致。“在国外会有专门的监管机构来监管电价,而这个机构首先有完整系统的成本核算机制,它对整个电价实施地是透明公开的监管。”赵建平说。

  “我们现在的电价就是参照地区同行业的水平定一个价格,然后由当地物价部门进行核对审核,而物价部门审核的标准是发改委给的。”浙江国华浙能发电公司经理袁曙东告诉记者。

  赵建平认为这种定价方式很不合理,“实行同地区平均电价,必然会使得电厂只选择成本最低的生产模式,而不去考虑环境、资源等问题。”对此,赵建平举了一个例子:建一个发电厂,既可以选择水电又可以选择火电,水电的成本虽高但对环境影响较小,而火电相应成本较低但会有污染。“这种情况下,很多电力企业都会去选择火电,因为其成本低,赚的会多,他就不会去考虑这对环境的影响。”

  此外,在新旧电厂之间也存在矛盾。来自国家电力公司动力经济研究中心的一份报告表明,从已经形成的上网电价机制看,弊端非常明显。一是对老电厂和电网按维持简单再生产的原则核定,通过实行“燃运加价”政策,消化上游成本的变化;二是新电厂,实行以个别成本为基础的还本付息、一厂一价、一机一价的定价方式。其结果是老电厂和电网电价严重偏低,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新电厂价格偏高,回报可观。

  “这套定价机制与国家的资源节约型社会完全不贴近,在运行过程中不利于降低整个运行系统的成本,也不利于鼓励降低运行成本和降低整个电的消耗。如果要真正达到改革的效果必须对整个电力系统做一次彻底的成本和体系方面的清理,而不是仅做‘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表面工作。”赵建平说。

  电价市场化不等于完全放开

  由于目前电价存在诸多问题,不少人把矛头指向政府,认为是由于政府干预太多,应该让电价完全放开。针对这种建议,赵建平认为完全不可行,因为电是一种特殊的产品,关系着整个国家的经济安全。他说,在任何一个国家电价都不可能完全由市场决定,国家完全没有任何监管。“无论是在传统的电力市场国家,还是在引入竞争的国家,即使是在市场化比较完全的英国,国家对电价的某个阶段某个部分也要进行控制。”

  这一点与主管能源工作的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国宝意见一致,张国宝在今年“两会”期间就指出,因为电价关系到国计民生,关系到国家的产业竞争力,所以它必须保持在一个合理的价位上。所以国家对电价要进行指导和管制。定价的时候必须充分考虑到市场一次能源价格的状况,如果一次能源价格高,国家定价的时候当然应该考虑到电价合理的价位问题,但不是说可以完全放开。

  “电作为一种公共产品,政府肯定不能放开。”中电联燃料协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就如此告诉记者。他认为,电作为一种资源,其价格的改革应该是从对资源的成本、国家的成本和利润监管开始。

  这位专家强调,电价改革要向市场化方向靠拢,首先就要打破垄断,此外要有一种市场化的贸易服务,“无论是自由的电力交易场所或是一些法律来讲,配套措施都要健全才可以做”。

  “中国目前的国情决定了电价改革有很多的决定因素,离市场化还有很大的距离,所以电价改革还要经历一个漫长、复杂和曲折的过程。”袁曙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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