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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同意红沿河核电开展前期工作

2006-05-18 00:00关键词:发改委核电红沿河核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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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就辽宁红沿河核电一期工程开展前期工作有关问题发出通知。 
  
  通知说,根据《国家核电自主化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纪要》精神,同意辽宁红沿河核电一期工程开展前期工作。该工程厂址初步选在辽宁省大连瓦房店市东岗镇林沟村小孙屯,厂址、土地、环保、水土保持等要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本工程采用直流冷却方式,水源取自渤海,所需淡水通过海水淡化取得,需要取得相关部门的文件。 
  
  通知说,红沿河核电一期工程采用广东岭澳核电二期翻版加改进技术,建设两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本工程要在以往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技术方案,提高国产化水平,降低建设成本。项目单位要根据3月28日红沿河核电站设备国产化工作会议的精神,抓紧开展设备及材料国产化的有关工作,形成方案报国家发改委审定。国产化率要在岭澳核电二期两台机组50%和70%的目标上,进一步提高。该项目核燃料组件由国内厂家生产供应,请落实燃料、乏燃料出厂前的暂存条件和运输方案,并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该项目以50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系统,需要取得国家电网公司的意见。 
  
  红沿河核电一期工程由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辽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大连建设投资公司共同出资建设,各方出资比例暂定为45%、45%、5%和5%,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牵头负责开展项目的有关前期工作。项目资本金按工程建成价的20%筹措,资本金以外所需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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