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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电费多收8万 电力局全额退款

2006-08-23 00:00关键词:电力湖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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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网友“草根”反映“永州市冷水滩电力局电力价格提前加价”、“为什么冷水滩电力局不执行省物价局的规定”的问题,引起了该局领导的重视。

  对此,该局组织纪检监察人员已进行了专门调查,表示将对多收的电费予以全额(客户17168户,共计81022.40元)退还。

  网友“草根”称,8月初,是冷水滩城区居民缴纳6-7月份电费的时候,但当地居民在缴费时发现,6-7月份的电费单比往常要多出了几十元。对此,他们“惊讶不已”。详细一算,才知道6-7月的电价已经由0.548元上涨到0.588元,这违背了湖南省物价局有关电价调整的通知精神。

  针对网友“草根”的投诉,冷水滩电力局召集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就此事进行了调查。

  该局在回函中表示,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省电网电价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重[2006]97号文件)之规定:居民生活电价调整自2006年7月30日抄见电量起执行,8月份的抄表,对于居民客户,该局执行新电价。由于该局采用的抄表方式为单、双月,即8月份的抄见电量实际为客户6-7月的所用电量。因为97号文件明确为抄见电量,所以该局工作人员在计算居民客户8月份电费时理解出现偏差,故对8月份抄见的电量笼统地按新电价执行。

  发现问题后,冷水滩电力局立即采取了补救措施。

  一是明确了将8月份抄见电量按调价前后的时间分摊电量,亦即50%的抄见电量执行调整前的电价标准,50%的抄见电量按调整后的电价标准执行。并对8月份该部分客户进行了统计,共计客户17168户,金额81022.40元。

  对于多收的电费,该局已于8月20日对上述客户逐户进行了清理,多收部分已在营销系统中逐户冲帐,该项工作在8月21日已清退完毕。当月未交电费客户在当月缴费时已冲减,已缴费客户将在下个抄表周期即10月份电费中予以冲减。

  此外,该局还对所有的营业收费点进行了电价调整宣传,以提高客户对电价调整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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