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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32家电厂完成脱硫任务

2006-11-01 00:00关键词:电厂家电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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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济宁市辖区内的鲁能济宁运河电厂2台机组、里彦电厂3台机组脱硫工程进入验收阶段。至此,该市辖区内的33家火力电厂脱硫项目建设已完成32家。 

  济宁是重要的能源和工业基地,境内燃煤电厂总装机容量占山东省总装机容量的近四分之一。早期建设的火力发电厂为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能源保障,但电厂排放的二氧化硫对该市大气环境质量也造成很大影响,1998年,济宁市被确定为国家二氧化硫重点控制区。 

  该市自2003年实施了火力发电厂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实施计划,按照省政府要求对全市33家电厂下达了脱硫治理任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明确要求:要以最大的决心、最有效的督办手段、最强硬的监管措施,强力推进电厂脱硫工作,真正让老百姓呼吸上清新的空气,拥有适宜的居住环境。 

  为强力推进电厂脱硫工作,市政府成立了电厂脱硫工作领导小组,实施目标责任制,建立了严格的脱硫除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脱硫工作不积极、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的,市环保局申请政府对企业进行限产或停产治理,市发改委对企业新上项目不予立项,市国土资源局不予征地,市水利局对企业申报水资源不予审批,济宁电力公司对企业上网额度进行限制,市监察局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这些措施,使全市上下形成了电厂脱硫一盘棋、齐心协力攻难关的治污格局。2005年就有30家电厂提前完成了脱硫任务。 

  2006年以来,该市对2005年未完成脱硫治理任务的3家企业,采取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靠上帮促的办法,大打电厂脱硫战役。目前,运河电厂2台机组、里彦电厂3台机组的脱硫项目建设已经进入验收阶段,邹县电厂2台60万千瓦机组脱硫主体工程也将在年底完成。 

  截至目前,该市共投入脱硫改造资金近10亿元,列入脱硫改造计划的33家电厂已有32家完成任务,年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8.16万吨。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到9月底市区优良天数达到253天以上,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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