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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煤层气发电价格优惠措施敲定

2007-04-16 11:45关键词:发改委发电煤层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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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日前从国家发改委获悉,有关煤层气发电的价格优惠措施终于敲定,煤层气电厂上网电价将比照生物质发电的上网价格。

  国家发改委网站昨日发布《关于利用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规定,煤层气电厂上网电价,比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中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即执行当地2005年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加补贴电价。高于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差额部分,通过提高煤层气电厂所在省级电网销售电价解决。

  据了解,为了鼓励生物质能的发展,我国现行政策对生物质发电给予0.25元/千瓦时的补贴。

  中联煤层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孙贸远向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大力推进煤层气综合利用工作,变害为宝,保障煤矿安全,节约利用能源,保护生态环境,此前该公司曾向有关主管部门建议对煤层气电力给予像可再生能源电力一样的优惠价格,现在这项优惠政策被最终确认下来,有利于促进我国煤层气产业的发展。

  公布的《意见》同时规定,煤层气(煤矿瓦斯)电厂所发电量原则上应优先在本矿区内自发自用,需要上网的富裕电量,电网企业应当予以收购,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结算电费。煤层气电厂不参与市场竞价,不承担电网调峰任务。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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