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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电力和石油等行业将不再允许外资进入

2007-08-02 17:43来源:晶报关键词:石油外资电力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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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07年中外企业集团国际年会上,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孙鹏表示,自2003年原外经贸部等部门颁布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以来,外资并购得到规范发展,但中国吸收外资仍以“绿地投资”(新建投资)为主。

  商务部外资研究部主任金伯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国将对一些原先鼓励的行业进行限制,一些国家重点行业将不再允许外资进入,紧缩和加大审查力度的行业将会是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即电网电力、国防军工、石油石化、重大制造业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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