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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被评为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

2007-09-03 18:54来源:国家电网公司关键词:电网国家电国家电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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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30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在人民大会堂联合组织召开了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表彰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全国政协原副主席、中国企业联合会会长陈锦华亲切接见了35家受表彰企业和工业园区的代表,公司副总经理曹志安作为获奖中央企业的唯一代表参加了接见活动。

  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是我国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重要着力点,对于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于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长远发展,对于促进劳动关系规范有序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把创建和谐企业工作贯穿于企业改革发展的始终,全面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积极贡献力量。公司所属各单位在公司统一部署下,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作中也取得了一定成绩。

  本次评选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三方共同组织,是三方联合的首届和谐企业评选,共有298家企业荣获“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25个工业园区荣获“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称号。国家电网公司是3家获奖的中央企业之一,同时,公司系统共有7家网省公司,17家地、县级电力(发电)公司也在本次评选中榜上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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