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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家铮:水电为节能减排贡献更多力量

2007-11-05 17:06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关键词:电力新闻节能减排水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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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电开发调查"之权威访谈

水电新使命:为节能减排贡献更多力量
——访潘家铮先生

本网记者彭源长任春


"为什么要积极开发水电?我们不讲其他理由,光是从节能减排的角度,国家也非走这条路不可。将来10多个亿的电力,一半靠燃煤,一半靠水电、核电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我们就可以迈过节能减排这个槛。"潘家铮一再强调。
时隔一年,记者再次获得亲自向家铮先生请教的机会。在他的办公室,一如既往地严谨、认真的先生,仔细回答了记者的问题。
记者:在《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中,再次出现了"大力发展水电"的表述……
潘家铮:电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基本保障。到2020年,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估计每个人1个千瓦的电总是要的,那就得10多亿个千瓦的电。
按中国的国情,燃煤电厂将占绝大部分,引起的资源危机、污染危机将非常严重。特别是温室气体的排放,就是所谓气候问题,将来越来越严重。中国将成为世界第一排放大国。气候变化是全球问题,国际社会对我们的压力会越来越大。这是国家的隐患,非解决不可。最近,国家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应对气候变化节能减排领导小组,这个是有道理的。
这种情况下,尽可能多地开发水电等可再生能源,以及核电,来缓解燃煤的增长,我认为是唯一的条出路。在各种可再生能源中,风能成本仍然很高,而太阳能和生物质能非常有限,只有水电是可以大规模商业化开发的。成本低,资源量大。
记者:水电在节能减排上可以贡献重要力量,但是它的建设也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潘家铮:任何能源的开发都有生态问题,不过表现的形式不一样,严重程度不一样。比如核电,就有个大问题,它的废料始终没有很好的方法去解决。千年、万年威胁人类。但我们不能因此而不开发核电。又如风电,少量开发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但如果大量开发,它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就会很大,因为它改变了大气流动的规律。
所以,任何能源的开发利用都会或多或少影响生态环境。首先,我们不否认这一点。第二,要正确对待。千万不要抓住一点,以偏概全。抓住一点,否定一切。这个是非常不科学的,对国家也是很有害的。那么水电,我同样也是这个态度。第一,我们不能光是讲水电的好处,而不提水电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这个是不正确的,过去我们这个方面做得不够。反过来,不能因为生态环境影响而全部否定水电、否定大坝。这个也不科学。
记者:水电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到底应怎样评估,应该怎样科学地开发?
潘家铮:水电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既有负面环境的影响,也有正面的影响。有对自然环境的影响,也有对社会环境(移民)的影响。我想分几个问题来看。
一是淹没问题。建设水电,特别是大水电,总是要淹没一些耕地,迁移一些居民。这个是不可避免的。中国的耕地非常有限,非常宝贵。淹没确实是非常可惜的。所以在开发水电的时候,要千方百计减少耕地的损失。在做前期工作和建设的时候,开发商应该全力以赴、千方百计地减少淹没损失。比如水位不必那么高的,就不要提得那么高;可以分级开发的,就不要弄个大水库。总而言之,要想尽办法减少耕地的损失。但是另外一方面,也必须看到,水电建设往往对下游的农业生产起到非常好的作用,可以促进稳产、高产、增产。下游许多荒地、荒滩,本来是不能利用的,它都可以开发成良田。因为水库把洪水控制住了。有许多水电站开发的过程中,同时也造了很多地。所以它在淹没的同时,对农业、对耕地也有好的一面。这个应该讲清楚。
思想放开来看,建水库无非是把陆地变成了水面。在过去,历史上中国有多少的水面啊,比如湖北,那是千湖之省,到处都是湖。还有云梦泽。现在这些湖一个个都消亡了,都开垦掉,变成陆地了。洞庭湖原来是八百里洞庭湖,现在看萎缩了多少,地图上变成个网状的东西了,不再是个湖了。所以,现在国家在搞退耕还湖,把开垦的耕地再还原成湖面。过去我们国家填湖造地太厉害了,现在拿出一部分陆地恢复成水库,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况且,水库的作用比湖大得多,因为水库的调蓄能力非常大而湖的调蓄能力非常有限。从这个观点来看,适当地建一点水库是好事,前提是千方百计减少耕地淹没。
第二个问题是水资源的问题。现在我国水资源存在两大问题:短缺和污染,水少水脏。现在很多人把这个归咎于水电开发,我认为这个是很不公平的。
首先,水电开发没有消耗一方水,水少怎么能归罪于水电开发呢?开发水电,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地方多用水了,建成水库后,水位抬高,为地方创造了引水的条件,它可以打个洞,开个渠,引水进行灌溉和工业用水。这样减少了水资源的数量,这和水电开发是没有关系的。这个是地方自己要发展,库区经济要振兴。你总不能限制人家的发展,限制库区的发展。所以水资源的短缺跟水电开发没有关系。主要看你用得合理不合理。
关于污染问题也是一样。水从水轮机里通过,根本没有受到任何污染。问题是,几千年来,人们都把江河当成天然的下水道,无论什么污水脏水,都不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到江河里面去。水库修成后,水深了,流速慢了,那些污染物不容易稀释,会富集,是这么形成的问题。千百年的陋习不改变,是难以为继的。就是不建水库,不搞水电开发,水质污染一样严重。我们江南,上海杭州一带,海河流域,都非常平坦,没修什么水电,那里的水污染到什么程度呢?已经是"有河皆干,无水不污"。八个字。那是建水电引起的吗?你去苏州、吴县去看,哪儿还有干净的的水?太湖蓝藻事件,跟水电也没有关系。所以,水污染的问题不在于建不建水电,关键在于必须要治污。不能再把天然的河道当成天然的下水道。相反,修建水利水电工程,有利于这方面来个大改变。比如说南水北调工程,它东线沿线的治污要大大地推进。三峡库区的污水处理也很有力度。这是大好事。我说要希望水污染少一点,最好多搞水电。修水电可以逼迫当地非去搞治污不可。否则的话,老把河流当下水道,那样污染到什么程度。
第三,某些灾害和影响。包括地质灾害、滑坡、水库的地震、卫生问题、气候问题、自然景观、文物古迹……可以列出很多很多。水电开发对这些方面都会或多或少造成影响,有些是正面的,比如气候,一个水库建成后,雨量增加,气温下降,这就是正面影响。又如地震:我认为水库引起地震应是正面影响。地震是地应力不断积蓄,达到一定程度爆发出来。如果提前把它引发出来,即诱发地震,建设水库,施加压力,产生小震,使地震能量早点释放出来,不让它不断积累,产生破坏性大地震。这是件好事。这就好比一个蒸汽锅炉,你给它开一个放气的孔。
也有负面影响。比如淹没文物古迹等问题。但所有这些负面影响,都是有限的,还没有听因为建了水电站,在这些方面变成了灾难的。没有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承认,有些负面影响我们要千方百计地避免,或者补偿,比如搬迁一些文物古迹,一些景观被淹了再另外找些新的景观。这些影响还不至于否定水电的开发。
最后一个问题。河流的生态问题。主要有两个,一个是泥沙,水库的淤积。还有一个是物种,尤其是珍稀的物种。
泥沙的问题,对多沙河流开发水电建设水库要特别慎重。应该采取多种措施减少进库的泥沙,延长水库的寿命。比如在上游搞水土保持,水库的调度要科学,尽可能利用洪水时间冲沙排沙。各方面采取措施减少泥沙淤积,和下游的冲刷,要是这个问题实在解决不了,那就不要在这个地方建水库。
关于物种的问题,特别是珍惜物种,我想这是水电最直接影响的一个因素。陆地的物种还好办一些,无非是一些珍稀植物,我们可以迁移。水里的物种,比如鱼等水产品,有些有洄游习性,从下游往上游走。现在大坝切断了河流,就可能导致物种消失,或者影响生态。这里面要分清楚,有些是比较常规的物种,如一般的鱼类,我们可以补偿,这条河上少了,其他河上可以增加。常规物种不存在消失问题,只是数量增减,可以采取补偿的方式。真正非常珍稀的物种,就应该采取特殊的人工抚育的办法,来把它品种保护下来。老实讲,珍稀物种现在面临濒危的境地,罪魁祸首是历史上长期的滥捕滥渔,和环境恶化,水质恶化。一个物种数量降到一定程度,你要靠它自己去繁殖,已经没有什么可能。比如白鳍豚,在长江找来找去也找不到了。唯一的办法就是人工繁殖,人工放流,才有可能拯救物种。比如中华鲟,建葛洲坝后我们建了中华鲟研究所,每年大量繁殖放流,就没有灭绝。
总之,水电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应该重视,尽可能加以解决,但不至于成为影响水电开发的一个致命的因素。我们应公正客观的看待这个问题。如果哪个水电站对生态影响确实很大,弊大于利,我们可以不建。但是绝大部分水电站不是这样。
记者:移民问题也是水电开发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潘家铮:这是个关键问题。以后制约水电开发的主要因素恐怕还是移民。今后移民工作的重要性和困难程度,可能会超过工程本身。
过去建水电站最难的是工程本身,如截流、建坝等,现在我们的本领越来越大,这方面已不成问题。怎么解决移民问题呢?我总想,单纯的一次性补偿不解决问题。因为无论给多少钱,总有用完的时候。而且一次性补偿的标准提得太高,也有坏处,有很多副作用。开始建水电站的时候,我们要把移民动迁的费用打足够。足够到什么程度呢?就是能把移民、把城镇、工矿企业能够迁移出来,使生产生活条件比过去至少要好。不要低。第一步先要做到这样,稳起来。更重要的是,就是要做好长期的扶持。就是说要利用水电开发带来的效益,对移民进行长期的扶持。对水库经济发展长期地扶持。不一定是给钱,主要是创造条件。比如说,对年轻移民进行培训,教他们技术,因地制宜开发一些新的经济增长点,开发一些新的企业,把移民吸收过去。一家人如果有一个人能找到稳定的工作,他的问题基本就解决了。比一次性补偿要好得多。对于一些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的人,就应该负责到底。用社会保险等养起来,使他没有后顾之忧。
这个移民,千万不要老是后靠农业,能够靠的靠,没有条件不能靠的就不要靠,就把他成建制地迁出来,想办法安排好。这些讲讲容易,做起来却很难。但却非要这么做不可。好在中国水电大部分都在西南地区,移民数量相对较少,当然也有它的困难。比如少数民族和宗教问题。一个水电站的效益非常好的话,应该没问题。一个几百万千瓦的水电站,移民几万人,如果真正想把移民做好,应该没问题。投资应该给足,这个不能够心疼。但不是无限制地补偿。应该拿这些钱去办企业,去发展经济增长点,去培训,解决长远发展问题。健全社会保险。
记者:在计算水电开发成本时,应该把移民的成本打足。水电效益的分配也要公平公正。
潘家铮:水电开发得好,真是一本万利。但怎么更好地分配开发利益,是个问题。水电资源是国家的,不是哪个地区和部门的,是全民的。但是开发水电因为牵涉到征地、移民,影响到当地的种种条件,所以应尽可能照顾到当地的利益。无论是税收也好,帮助当地经济发展也好,都应该有个正确的政策。过去有个做法,富了电厂,穷了库区;富了下游,穷了上游,这个不对。这个方面应该详细地研究,使水电开发效益能够公平地分配,不但双赢,而是多赢。特别是过去水电开发到省上,像移民,库区,应该得到更多的效益。应该重视这一点。
移民成本环保成本要打够,过去我们这方面做得太差,特别是计划经济时代,根本谈不上。
记者:目前,我国水电装机超过一亿千瓦,世界第一。正在开发的规模与速度,更是史无前例。您怎么评价当前我国水电开发政策?
潘家铮:虽然中国水电开发速度很快,但个人总感觉国家对水电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优惠政策。主要是由市场竞争,自己去搞。投资多元化。甚至有些地方对水电还是不利的。比如过去的税收政策,大家议论得很多了,最明显的是可再生能源法把大水电排除在外,经过水电界据理力争,仍然把大水电作为一种另类,它也承认大水电是可再生能源,但是,在发电里面大水电的优惠看不出来。我觉得这个不大合适。我们要求能够明确水电,特别是大水电是可再生的能源。比如说,发电公司开发多少多少电源,在西方国家规定必须有一定份额的可再生能源,我们希望中国也有这样的规定,而且把大水电放在可再生能源里面。
所以,总的来说,水电开发,计划经济时代没有什么政策,现在呢,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优惠政策,相反有些地方对水电有些歧视,我们希望国家能够对水电采取更积极、更促进的政策。
记者:您对目前水电开发的状况满意吗?我国水电开发存在的最大问题是什么?
潘家铮:我对水电开发现状比较满意,当然希望能更好。现在存在的问题是有点无序,在中小水电上问题更严重一些。没有很好的规划,没有全面的考虑。主要是这个问题。希望能改变一些无序的状态。从国家最高利益出发,不大赞成划定势力范围,一哄而上,这个不太好。跑马圈水,这个不好。
记者:您认为我国水电开发的目标是什么?存在过度开发的问题吗?
潘家铮:不存在过度开发。以前我经常去欧美考察。像挪威、瑞士以至于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这些国家,他们的水电开发程度都是非常高的。象挪威和瑞士,恐怕差不多是百分之百,法国和意大利差不多百分之六七十,七八十,像日本、美国水电开发比重也很高。我记得美国已经开发60了吧?都没有听说人家说水电开发太多了。
水电开发不存在比重高不高的问题,只存在合理不合理的问题。这个电站应该开发的,就应该开发。这个电站开发的弊大于利的,就绝对不要开发,应该用这个标准来衡量,而不是拿比重来衡量。我看中国水电开发比重是太低了。
记者:那么您认为中国水电的开发目标应该是什么?
潘家铮:我有个想法,技术开发的5亿4千万千瓦,相应的年发电量大约有2万5千亿千瓦小时,我想能不能够争取到2020年,我们也不要达到什么百分之七十八十,也不要像广播上讲达到60,能够开发到50,水电能搞到2亿5千万千瓦,发电量搞到1万几千亿度电,能够在全国当日的电中占到四分之一,也算做了最大的贡献了。我想大家共同努力,这个目标应该能达到。
水电占25,核电、风电等占25,撑起半壁江山,让煤电只占到一半,这是我的希望。

潘家铮简介

  土木工程学家。1927年生于浙江绍兴。1950年毕业于浙江大学土木工程系。1980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学部委员),1994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及中国工程院副院长。历任水利电力部总工程师、三峡工程领导小组副组长及技术总负责人、能源部总工程师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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