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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电煤供应面临巨大挑战

2007-12-13 16:13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关键词:电力生产电煤供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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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电力报记者胡金铭蒋浩 

       11月29日,国家发改委以2007年第80号公告的形式公布了《煤炭产业政策》。这是全国第一次出台煤炭产业政策,该政策将加速煤炭行业的集中速度。云南煤炭学会专家杨威立表示,对云南来说,《煤炭产业政策》提高了产业准入门槛,特别是关于改扩建以及新建矿井的准入提高,将给云南未来的电煤供应带来很大困难。在此影响下,尤其是明年的电煤供应,将面临非常大的挑战。更大的挑战是,在煤炭资源整合中,如何协调相关利益? 

      煤炭产业新政关于“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不得低于15万吨/年”的规定,使得宣威原来申报的49个改扩建项目只有2个达标,一直以来“小煤保大电”的云南90以上的煤矿改扩建将受限……

      思路:

      加速资源向大企业集中

    《煤炭产业政策》包括10章,共50条,分别从发展目标、产业布局、产业准入、产业组织、产业技术、安全生产、贸易与运输、节约利用、环境保护、劳动保护、保障措施等方面,明确了鼓励性、限制性和禁止性政策。在《煤炭产业政策》中,最值得关注的是“产业布局”、“产业准入”“产业组织”3章共12条,总体显示了国家发改委对煤炭工业发展的思路是:加速集中,支持大企业整合煤炭资源。

      在《煤炭产业政策》中,有这样的文字:“鼓励以现有大型煤炭企业为核心,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以资源、资产为纽带,通过强强联合和兼并、重组中小型煤矿,发展大型煤炭企业集团。鼓励发展煤炭、电力、铁路、港口等一体化经营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对众多的中小煤矿,国家发改委也有整合资源的意思。《煤炭产业政策》明确鼓励:“中小型煤矿整合资源、联合改造,实行集约化经营。”

     《煤炭产业政策》规划在全国将形成神东、晋北、晋中、晋东、陕北、云贵、蒙东(东北)、宁东等13个大型煤炭基地的规划。而国家发改委原则规定,在大型煤炭基地内,一个矿区原则上由一个主体开发,一个主体可以开发多个矿区。

      在采用鼓励政策的同时,《煤炭产业政策》出台了具体的限制政策和禁止政策,以加快煤炭产业的整合速度:取缔非法煤矿,关闭布局不合理、不符合产业政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乱采滥挖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煤矿。

       国家发改委还提高了煤炭行业的准入门槛。《煤炭产业政策》要求,开办煤矿或者从事煤炭和煤层气资源勘察,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煤矿资源回收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安全生产装备及环境保护措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各省的煤炭资源开采门槛也被提高,山西、内蒙古、陕西等省(区)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不低于120万吨/年。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省(市)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不低于15万吨/年。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等省(区)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不低于9万吨/年。其他地区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不低于30万吨/年。

      有业内人士表示,尽管这是全国首个煤炭产业政策,但该政策并非无根之水。2005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一共28条,是《煤炭产业政策》的纲领性文件。而更早的源头出现在2002年初,当时国家发改委向国务院报送的《关于当前煤炭工业形势分析和建议的报告》中,就提出了未来煤炭供需可能出现缺口问题以及解决办法的建议。

      《煤炭产业政策》延续了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加速煤炭行业资源集中,支持大型煤企的基本原则,也可以在《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找到蓝本。该意见的目标是:从2005年起,用3~5年时间,建立规范的煤炭资源开发秩序,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初见成效,形成若干个亿吨级生产能力的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其原则大致有2条:第一,加快现代化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培育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促进中小型煤矿重组联合改造。第二,继续依法关闭布局不合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小煤矿。

      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副理事长武承厚表示:“《煤炭产业政策》的出台对中国的煤炭行业是一个好事,将进一步提高煤炭行业的集中度,提高煤炭企业的话语权和左右市场的能力,对于我国的能源稳定是十分有利的。”

      电煤:

      供应形势雪上加霜

      《煤炭产业政策》又会对云南有什么影响呢?云南省煤炭学会秘书长陈秉昌告诉《云南电力报》,《煤炭产业政策》中关于环境保护、生产技术、劳动者保护、运输等方面的规定将对云南煤炭行业有好处。

      从事20余年电煤研究的云南省煤炭学会专家杨威立告诉记者,《煤炭产业政策》对云南电煤供应影响很大,主要是规定了云南省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不低于15万吨/年,这一规定将加剧电煤供应困难。受资源限制,云南的绝大部分矿井产能多在9万吨以下,因此,这样的规定很难实施。

      云南煤炭资源丰富,已探明的煤炭储量有263.49亿吨,位居全国第八位,在南方,仅次于贵州居第二位。云南是怎样缺煤的?云南煤炭资源总量虽多但分布不均,其中87.6集中在曲靖、昭通、红河三州市。

      云南煤矿的特点是小而多,煤炭的总体供应可以用“小马拉大车”来形容。目前,云南有各类煤矿1319对,其中15万吨/年以上的矿井只占5,其产量只占全省年产量的30。

      国家以压产为核心思想,在去年、今年不断出台措施减少各省煤炭产量。去年8、9、10月,国家发改委对各省2007年的煤炭生产能力进行了核定,云南只获得7099万吨产能,比2006年云南7339万吨的实际产量还低。同时进行的还有关井。国家有关部门规定,云南省按照19.5的比例关闭部分矿井,仅去年、今年,云南所关闭的矿井就有333对,影响的产能达到1000万吨。煤化工等行业可以通过产品涨价等手段消化成本,但是发电企业受到电价为“计划价”的制约,而难以承受日益高涨的煤价。

      因此,云南电煤供应受到巨大影响。根据12月5日火电厂上报云南电网公司的情况,云南三大主力火电厂的存煤一共只有17万吨,宣威电厂和滇东电厂的存煤各有4万吨,连上底层煤只够用1天,曲靖电厂的存煤也只有9万吨。在火电以大方式运行的12月份,其危急程度可以想像。
根据专家以及云南省经委的判断,云南缺煤的情况将持续到“十一五”末,而最严重的困难将出现在明年。国家发改委已经批准,明年,滇东电厂二期——雨旺电厂可以投产2台60万机组,而与之配套的雨旺煤矿还没有开工。

      杨威立表示,在整个“十一五”期间,电煤供应最艰难的时刻应该在2008年,其困难程度可能将超过今冬明春。根据测算,2008年,云南省电煤需求总量将达3129万~3357万吨,预计可供2612万吨,缺口达518万~745万吨,影响发电量89.6亿~119.0亿千瓦时。云南正在采取增加煤炭供应来解决这一问题,其中就有加快对新建、改扩建矿井的审批。而《煤炭产业政策》中关于云南省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不低于15万吨/年的规定将让云南电煤供应雪上加霜。

      云南的资源情况已经决定,要新建年产30万的煤矿十分困难,因此,云南有关部门把加快审批改扩建煤矿作为解决电煤供应的重要措施,在《煤炭产业政策》出台之前,云南省扩建煤矿的标准是年产9万吨。

       宣威是云南最大的电煤生产县,但是这里的大部分矿井产能都在9万吨/年以下,更多的是一些产能3万吨/年的小煤矿。为了扩大生产规模,当地不少煤炭企都加大了投入,将产能提高到9万吨/年。

      就在《煤炭产业政策》出台前不久,云南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到宣威对49对申报扩建的矿井进行审核,在所有申报矿井中,只有2个矿井的产能可以达到15万吨/年,剩下47对煤矿都以9万吨/年的标准进行扩建。此时,《煤炭产业政策》出台,改扩建煤矿的准入标准从9万吨/年提高到15万吨/年。

      现在,宣威47个矿是否能扩大产量变得扑朔迷离,该市能不能增加100万吨煤炭供应也成为一个悬念。惟一可以肯定的是,煤炭企业为扩大产量投入了巨大的资金。根据扩大煤炭产量1吨需要350元的比例计算,一个矿井从3万吨扩产到9万吨大约需要2000万元,尽管没有确切数据资料说明这47个矿井扩建所投入的资金,但坊间传闻资金可能达到3亿以上。

      煤炭专家杨威立表示,以前云南省扩建煤矿的标准是年产9万吨,所依据的是国家的文件。2006年9月,国家安监总局、煤矿安全局、发改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劳动部、国土资源部、国资委、工商总局、电监会、总工会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文中对煤炭资源整合后的矿井规模进行了规定,西南地区不得低于9万吨/年。而1年零3个月后,《煤炭产业政策》将这一标准提高到15万吨/年。

      对此,相关专家均表示,现在云南省还没有相应手段来规避15万吨/年的规定,换言之现在没有办法来消除该条规定的影响,2008年云南的电煤供应怎么办,显得更加棘手。

      有专家表示,由于煤炭行业缺乏主管单位,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政策也相应缺乏延续性,有必要出台比较稳定的产业政策。还有煤炭业内人士表示,寄希望能源部成立以后,出台延续性更强的政策。

      整合:

      各方利益不易摆平

     《煤炭产业政策》明显支持大型煤炭企业整合资源,但是煤炭行业较早引入了民营经济,鼓励整合就意味着一些煤矿的产权要发生变化,对于这种变化各方反应并不一致,在煤矿产权比较复杂的云南省更加明显。

       杨威立表示,尽管《煤炭产业政策》规定,在大型煤炭基地内,一个矿区原则上由一个主体开发,一个主体可以开发多个矿区。但云南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个矿区是由一个主体开发的。

      云南煤矿的权属过于分散。2005年,云南省属国有煤矿24个、地县煤矿76个、乡镇煤矿1759个,省属、地县、乡镇煤矿的产量比为21:5:74。加上近年来各地对煤矿进行改制,权属关系更加复杂。

       早在2004年9月,云南省政府就出台过《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原则与《煤炭产业政策》几乎相同,一矿一主一权,即一个矿区(井田)只能由一个主体开发,授予一个探矿权、一个采矿权。方案的目的也与《煤炭产业政策》十分相似,即对主要产煤地区的重点煤炭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将优质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

     《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实施受到一些阻碍,在昆明市寻甸县的煤矿重组中,就存在这样的问题。当时的方案就是要形成以云南东源煤业集团、小龙潭矿务局、云南滇东泰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国投曲靖煤炭开发公司等重点企业为主体的煤炭供应主渠道。同时,整合方案中确定了将先锋矿区由65万吨扩建到530万吨,由东源煤业集团对矿区周边地方煤矿进行资源整合,为褐煤化工项目打好基础。

      先锋矿区主要出产褐煤,储量达到2.9亿吨,露天煤矿的储量在1.9亿吨。该矿区共有先锋、松富、且买姑、姚家村、鲁支本、郭家山、贾白山7家煤矿,除了先锋的原设计生产规模为65万吨以外,其余煤矿的原来设计能力均为3万吨。

      按照整合方案的意图,该矿区应由先锋煤业公司进行整合,因为先锋煤业公司为东源公司旗下一员,但是,当地政府让南磷集团参与整合,实际情况是先锋煤业公司整合了先锋、松富、且买姑3家煤矿,重新整合后的规模变成300万吨/年;其余4家煤矿被南磷收编,整合后规模达到57万吨/年。造成了一个矿区两个开发主体的事实。

       有关专家表示,从国家级和省级层面来说,比较推崇一个矿区一个开发主体,像东源这样的公司也有动力,但是对当地政府来说,这样的整合意味着财政收入的减少。如果煤矿被东源这样的省属企业整合,那么当地政府不能对煤矿收取规费,规费价格各地不同,但一般不会少于20元/吨。

      有部分专家表示,从长远趋势看,《煤炭产业政策》中一矿区一个主体的方式对整个产业发展有好处,大企业可以做到规模化、正规化生产,也更安全,像东源这样的煤矿企业每年都可以申请到几千万甚至上亿的国债资金,用于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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