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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供电宣贯《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

2007-12-18 11:03来源:江苏省电力公司关键词:盐城供电电力电力保护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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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12月13日晚,盐城电视台第一、二频道相继打出流动字幕,内容为《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重点。这是盐城供电公司内外并举宣贯《条例》的具体行动。 

    《条例》颁布的第二天,该公司主要领导就和法律、保卫、发展、基建和思政5个部门人员一起进行了认真学习,并研究了立足公司员工,放眼社会各界的原则,制定了宣传贯彻方案。根据方案,该公司网站于12日开辟了宣贯《条例》的专栏,在市、县两级电视台用流动字幕的形式宣传一周,宣传的内容主要为“执行《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保障盐城电网安全稳定,实行废旧器材销售和收购实名制,在输电线下钓鱼属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破坏依法实施的电力工程建设”等。据悉,该公司还将邀请省公司法律事务部专家专题辅导《条例》,联合市有关部门举办《条例》宣贯研讨会,制作《条例》解读宣传画板巡回展示,组织各部门、各单位专题学习研讨、梳理和规范工作流程等,以突出重点,创新形式,注重实效为标准,让《条例》真正实现家喻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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