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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2007年投诉举报受理情况

2008-01-21 14:43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关键词:投诉举报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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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07年度投诉举报受理情况通报

  2007年,全国登录12398电力监管投诉举报热线614968人次。其中,有效信息6323件。根据反映内容及诉求情况分析,投诉1514件,占23.94%;举报296件,占4.68%;咨询等其他方面4513件,占71.37%。

  一、投诉举报事项地域分布
    6323件有效信息中,其中华北地区:北京市348件,天津市229件,河北省523件,内蒙古自治区58件,山东省267件,山西省316件;东北地区:辽宁省91件,黑龙江省58件,吉林省61件;西北地区:陕西省666件,甘肃省160件,青海省79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25件,宁夏回族自治区108件;华东地区:上海市109件,浙江省29件,江苏省414件,福建省395件,安徽省146件;华中地区:湖北省388件,湖南省109件,四川省475件,江西省233件,重庆市85件,河南省403件;南方地区:广东省142件,广西壮族自治区23件,云南省256件,贵州省13件,海南省13件;西藏自治区1件。

  二、投诉举报事项分类情况
    6323件有效信息中,供电服务3296件,占52.13%;电价执行587件,占9.28%;电力安全280件,占4.43%;业务许可222件,占3.51%;电力市场108件,占1.71%;输电服务33件,占0.52%;其他事项1796件,占28.40%。

  从上述分类情况来看,在供电服务、电价执行、电力安全和业务许可四个方面的投诉举报事项相对较多,反映出的主要问题有:

  (一)供电服务方面
    1.供电质量问题。主要反映在电力供应紧张和用电高峰时居民用户受电端电压偏低、变压器容量不足等引起家用电器无法正常使用等。
  2.停限电问题。主要反映在电力供应紧张时期,供电企业拉闸停限电时间过长或次数过于频繁,停限电程序不完全符合规定,停电造成的损失赔偿不清等。
  3.“三指定”问题。主要反映供电企业利用供电方案审批、设计文件审核、竣工检验和装表接电等环节,设置市场壁垒,直接或变相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等。
  4.服务态度问题。主要反映供电企业95598工作人员在接听和处理用户投诉过程中方法简单、对用户故障报修的处理迟缓,一些农村电工服务意识淡薄、服务态度差等。

  (二)电价执行方面主要反映
    供电企业执行电价政策不到位,错误执行用电类别,对居民小区用电加价,收费随意性较大,收取电费不开票据,共用电表电量分摊比例不合理,临时接电收费不合理等问题。

  (三)电力安全方面主要反映
    盗窃和破坏电力设施行为,高压线路以及电气设备与居民房屋安全距离不够,安全事故引发的经济赔偿等问题。

  (四)业务许可方面主要反映
    供电企业将工程交由无证企业或超越许可范围的企业承担,一些企业无证或超越许可范围施工,一些电工无证进网作业等问题。

  三、投诉举报事项处理情况
    对6323件有效信息,电力监管机构根据《电力监管机构举报处理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17号)、《电力监管机构投诉处理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18号)的规定,决定受理1008件,占有效信息总量的15.94%。受理的1008件投诉举报事项,已办理完毕923件,占受理总量的91.57%。
  欢迎拨打12398电力监管投诉举报电话。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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