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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大武口电厂女职工有了自己的“保护伞”

2008-03-11 10:24来源: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关键词:电厂女职工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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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国电大武口发电厂八届二次职代会上,该厂行政和工会协商签订了一项“特殊”的集体合同书,该《合同书》的出台为全厂615名女职工撑起了一把“保护伞”,为新形势下企业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工作开辟出一条新路子。近年来,国电大武口发电厂党政工领导十分重视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和其他合法权益的保护,从细微处关爱女职工身心健康,激励女职工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在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促进女职工在企业经济发展中实现自我发展,享受发展成果,真正实现男女职工平等和谐、共同发展。坚持每两年对已婚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病检查,每年对40岁以上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防癌检查,并建立女职工卫生健康档案。女职工生育保险工作、劳动保护工作落实到位,卫生用具发放及时。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保留原有的劳动合同,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其工资标准,产假期满后,及时安排工作。同时,确保女职工在“四期”不从事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忌劳动。今年,厂工会又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依照“平等协商、共谋发展”的原则,结合本企业实际和女职工生理特点,组织起草、协商、签订了《国电大武口发电厂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书》。该《合同书》共有五章二十六条,主要从女职工的劳动权利;劳动保护;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保护、妇科疾病普查、生育待遇等特殊利益保护以及女职工的政治、文化、教育、发展权利等方面对其合法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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