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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电力A: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2007年期初数调整情况说明

2008-04-11 10:19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关键词:汕电力A电力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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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财会[2006]3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汕电力A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规定对财务报表需要进行追溯调整的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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