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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电监办对山东省替代发电工作进行调研

2008-04-14 11:36来源:济南电监办关键词:发电电工山东省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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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监会近期公布的《发电权交易监管暂行办法》,加强对替代发电工作的监管,进一步发挥替代发电在节能减排方面的积极作用,确保完成2008年替代发电工作任务,济南电监办于2008年4月1日~8日,组成调研组对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华能山东分公司和三家地方发电企业进行了调研。此次调研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的形式,对替代发电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替代发电的替代价格、替代电量、综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了解。 

      济南电监办有关负责人在座谈中指出,2007年山东省的替代发电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年山东省共实现替代上网电量42.7亿千瓦时,其中90以上的电量都是由30万千瓦及以上高效、节能环保机组替代10万千瓦以下的小火电机组,可节约标准煤45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4万吨,促进了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2008年山东省替代发电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各电力企业要早做准备,按照《发电权交易监管暂行办法》的要求,遵循电网安全、节能减排、平等自愿、公开透明、效益共享的原则,依法合规的开展替代发电工作。 

      各电力企业在调研中均表示,替代发电工作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充分发挥了大容量机组在能效、环保等方面的优势,促进了小火电机组的关停工作,是电力企业自主节能减排、加快电力结构调整的有效措施。国家电监会近期公布的《发电权交易监管暂行办法》,有效的保护了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了山东省的替代发电工作。各电力企业希望有关部门在总结2007年替代发电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出台相关政策,丰富替代发电交易模式,进一步扩大替代发电规模,促进替代发电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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