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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利用环保又经济

2008-04-17 11:04来源:国家电网报关键词:环保回收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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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中旬,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六氟化硫气体回收再利用的技术研讨会在安徽省电力公司召开。基于会议对六氟化硫气体回收处理技术及管理模式等的讨论结果,目前,公司相关部门正着手编制《六氟化硫气体回收处理再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最终将形成一份标准化、强制性的管理规定。
  可以这样理解,六氟化硫气体监督回收处理的研发成果,将在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推广应用,并辅以有效的管理措施。公司的六氟化硫气体管理工作渐入佳境,形成了技术先进、管理得力、兼具环保和经济效益的气体回收利用模式。

  责任
  创新思维推动研究步伐
  因为具有优异的灭弧和绝缘性能,20世纪60年代,六氟化硫气体成功应用于高压电器中,引发了一场电气设备革新。20世纪80年代中期,六氟化硫电气设备已普遍使用。
  在我国的六氟化硫总使用量中,电力工业的使用量占80~90,其中电网企业的六氟化硫使用量相当可观。《京都议定书》列出了6种受限制温室气体,六氟化硫是其中之一。六氟化硫对大气温室效应的影响是二氧化碳的2.39万倍,而它在大气中可存在长达3200年。如果单纯回收六氟化硫,大量容器如何存放?这绝非长久之计。最佳办法是积极进行技术和管理创新,实现对六氟化硫气体的回收—处理—再利用。

  国家电网公司把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作为品牌建设的重要内容,十分重视六氟化硫处理模式研究。公司200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减少污染物和废弃物排放,回收再利用六氟化硫气体”。
  安徽公司对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中气体回收处理及监督管理的研究和探索,到今年已是第5个年头,技术上和管理上都取得了可观的成效。2007年,安徽公司在安徽省电力科学研究院设立的六氟化硫实验室,被升格为国家电网公司六氟化硫实验室。同年,国家电网公司在河北、四川、甘肃3个省电力公司试点推广安徽公司的做法。今年,推广的规模还将进一步扩大。

  技术
  节能减排与经济效益兼顾
  目前,在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大多数六氟化硫电气设备逐步进入检修周期,将有大量的六氟化硫气体需要回收处理。这意味着供电企业要把不合格的或接受检修的设备中的六氟化硫气体,尽可能地回收到钢瓶、储气罐中,对气体进行净化处理,再回充利用。
  传统的六氟化硫气体处理设备,存在气体回收不彻底、净化效果不佳、回充困难等不足。因此,国家电网公司六氟化硫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研制适用于现场条件的六氟化硫气体回收、净化、回充系统。

  今年1月,由这个实验室研制完成的“六氟化硫气体回收回充设备及处理系统”,通过了安徽省科技厅组织的产品鉴定。这一系统包括冷凝加热、回收回充及净化处理三套设备,能实现六氟化硫气体处理过程中的零排放。三套设备既可以组合,也可以单独使用。以净化处理设备为例,这套设备采用先进空气分离专利技术,可使六氟化硫旧气体纯度提高到99.9以上,空气含量降至0.05以下。尤其是自主研发的六氟化硫气体分解产物净化吸附配方,解决了之前进口、国产六氟化硫回收及处理设备均无法达到国家新气标准的问题。鉴定结果显示,该系统的综合性能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2005年~2006年,这套系统先后在马鞍山供电公司、合肥供电公司和宁夏大坝电厂等单位发挥作用,先后对12吨六氟化硫气体进行了回收处理再利用,涉及的设备电压等级从35千伏一直到500千伏都有。
  2006年,合肥供电公司肥西变10台500千伏六氟化硫罐式断路器解体检修。按当时的市场价,购买所用的近6吨六氟化硫气体需100万元左右。但合肥供电公司将设备中的六氟化硫回收处理再重新回充,包括试验检测费在内,只花了30多万元。

  管理
  分散回收统一处理
  对六氟化硫气体的合理处理,包括技术与管理两个层面。在3月的研讨会上,六氟化硫的管理模式也是引起热烈讨论的议题之一。“安徽省电力公司针对六氟化硫气体回收处理工作所采取的分散回收、集中处理、统一检测和合理利用的管理模式,有利于规模化运作、缩短现场操作时间、处理后气体检测和人员的优化配置。”研讨会纪要这样写道。
  具体地说,这种新模式,就是由六氟化硫气体回收处理中心或各基层单位及时回收不合格设备或检修设备中的六氟化硫气体,集中送到气体回收处理中心统一处理。待气体质量检测合格后,再由回收处理中心根据各单位需求发往现场充填入设备中。六氟化硫回收处理中心是安徽省电力公司针对六氟化硫回收处理专设的机构,挂靠安徽电科院。

  2007年8月21日,《六氟化硫气体技术监督管理规定》在安徽公司开始施行。规定中明确了分层管理原则,即省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管理;六氟化硫气体监督检测中心和回收处理中心是技术支持部门,负责技术监督和气体回收处理利用;各市供电公司按要求负责气体的回收与储存。
  该规定对安徽各地市供电公司运行单位回收处理和循环利用六氟化硫气体,有一些强制规定。例如,为了保证六氟化硫新气的质量和及时供应,安徽公司对六氟化硫新气实行统购、统检、统售;六氟化硫气体回收过程中严防气体泄漏,回收后的气体应运到监督检测中心进行处理;监督检测中心在处理气体前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抽检,根据气体质量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和保障措施,对六氟化硫气体处理后排放的废气,事前需作净化处理,达到国家环保规定标准后方可排放。

  安徽公司将六氟化硫回收循环利用的情况,作为各地市供电公司的考核内容。而由于回收处理气体的费用远低于购买新气的费用,地市供电公司也十分积极地从事这一既节约生产成本又有利环境的工作。截至2007年底,安徽公司已成功处理六氟化硫气体23.5吨。(作者:何晓玲 王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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