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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江水电公布第二大股东所持股份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2008-07-03 16:46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关键词:岷江水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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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2日收到第二大股东水利部经济管理局(从1998年起正式恢复为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下称:水利部)转送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复函,同意水利部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845515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7)无偿划转给新华水利水电投资公司(国有股东,下称:新华水电)。
此次股份划转完成后,新华水电将持有公司84551516股股份。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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