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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资本进入石油电力行业 具体办法正加紧出台

2008-11-21 09:19来源:综合新华社  关键词:石油电力行业电力行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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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公资本进入石油电力行业 具体办法正加紧出台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司长王黎明19日表示,为支持中小企业创新,我国采取了营造激励企业创新的政策环境、支持建立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促进产学研合作创新、完善和加强资金支持等五项措施。王黎明昨日还表示,将进一步完善非公有资本进入金融、电力、电信、石油等行业和领域的市场准入制度,加紧出台具体操作办法。 

  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 

  记者了解到,在中小企业相对集中、产业集群和具有产业优势的地区,我国将重点建设一批为中小企业创新提供设计、信息、研发、试验、检测、咨询、培训等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 

  信息化是中小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开展创新的重要阶段,是提高中小企业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决策能力和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据王黎明介绍,我国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在强化公共服务、加强信息化培训、支持企业上网、推广典型案例、促进信息技术广泛应用等方面开展了系列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 

  王黎明表示,下一步我国有关部门将针对我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弱、申请和保护困难、专利转化率低、维权成本高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政策的落实,鼓励发明创造。同时,加大政府和大企业对中小企业新成果、新技术的采购力度。 

  完善市场准入制度 

  下午3时,王黎明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支持中小企业加快结构升级,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与网友在线交流。 

  交流中,有网友提问,3年前,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公众称为“非公经济36条”)发布后,社会反应强烈。目前,“非公经济36条”的配套措施也已先后出台,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什么?王黎明称,近几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非公经济36条”的规定做了大量的工作。下一步,一是我们要按照非公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进一步更新观念,加强协调配合,选择重点,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二是继续深化完善相关措施。已经出台配套文件的单位要抓督促、检查,并且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重点是进一步完善非公有资本进入金融、电力、电信、石油等行业和领域的市场准入制度,加紧出台具体操作办法。三是加快建立健全服务体系,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综合新华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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