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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关于2008年上半年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情况的通报
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有关电力企业:
为了维护电力市场秩序,规范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行为,根据《电力监管条例》和电监会《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全国三十个省、市、自治区(除西藏外)电网公司与发电企业2008年上半年电费结算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和专项检查,并形成了《2008年上半年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情况通报》(附后)。现予通报,请按照通报中的要求,进一步做好电费结算工作,推进电力市场健康发展。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08年上半年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情况通报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二○○八年十二月
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之间的电费结算,是电力市场主体交易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强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之间电费结算行为的监管,有利于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依法保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电力监管条例》和电监会《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电费结算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国家电监会于2008年7月至9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2008年上半年电费结算工作检查。根据检查的实际情况和事实,形成本通报。
一、基本情况
(一)检查的范围
本次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专项检查,涉及电力企业935家。其中,电网企业37家,范围包括:国家电网公司本部、南方电网公司本部,华北、东北电网公司等5家区域电网公司,30家省级电网公司,覆盖了全国除西藏外所有省级及以上电网公司;发电企业898家,范围包括:由省级以上电网公司统调并直接结算的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国开投、国华电力、长江电力、中广核等中央发电企业,地方电力(或能源)投资公司,外资(合资)公司及其他独立发电公司,其上网电量约占全国发电企业上网电量的88%。
(二)检查的内容
本次电费结算专项检查主要围绕以下七个方面内容组织开展。一是是否按照有关规定的上网电价计算电费;二是是否在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电费的计算与确认;三是是否按照规定或合同约定及时结清上网电费;四是是否存在按电费回收率支付购电费情况;五是是否存在大比例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购电费情况;六是否存在争议电费问题以及产生争议电费的原因及解决情况,七是陈欠电费支付情况及电力企业反映的其它问题。
(三)检查的总体情况
本次电费结算工作检查,在935家电力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电监会组织17个派出机构从中选取32家电网企业、259家发电企业进行重点现场检查。检查采取听取企业汇报,现场查阅购售电合同、电量、电价文件等,核对电费帐目、凭证、结算票据等方法,累计制作检查笔录110份。
从检查情况看,近几年来,电力监管机构加强对电费结算、欠费清算的监管,绝大部分电力企业能认真贯彻《电力监管条例》和《电费结算暂行办法》,电费结算情况总体好转,电费结算率明显提高,经统计,2008年上半年,全国37个电网企业电费结算率达到99%以上,拖欠电费的现象明显减少。电费结算行为逐渐规范,电费结算监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检查中也发现,部分电网企业电费结算率偏低,电费计算、确认、结算时间滞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购电费比例偏高;由于存在价格争议问题,部分电力企业电费没有及时结算;部分地区陈欠电费数额较大,至今尚未得到解决;部分电力用户特别是西部高耗能企业欠费、大比例使用承兑汇票支付购电费,从而间接影响厂网电费结算;个别发电企业对电费结算工作不够重视,有的发电企业不能及时确认电量、电费,并向电网企业开具结算票据,影响电费结算工作的及时性。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电力监管机构已向相关电力企业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
二、监管评价
(一)电费结算情况总体好转
2008年上半年,37家电网企业与受检查发电企业应结算电费4466.62亿元,实际结算电费4449.99亿元,电费结算率为99.63%。电费结算率达到100%的电网企业有30家,不到100%的有7家。其中东北、华东、华北区域电费结算情况较好。这些区域的中央电网企业电费结算率均达到100%。详见表一:
表一:2008年上半年37家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电费结算情况统计表
单位:亿千瓦时、亿元
序号 |
名称 |
购电量 |
应结算电费 |
实际结算电费 |
电费结算率 |
|
全国 |
13000.54 |
4466.62 |
4449.99 |
99.63% |
1 |
国网公司本部 |
408.85 |
101.09 |
101.09 |
100.00% |
2 |
华北电网公司 |
889.48 |
293.94 |
293.94 |
100.00% |
3 |
北京市电力公司 |
16.99 |
8.24 |
8.24 |
100.00% |
4 |
天津市电力公司 |
38.59 |
12.28 |
12.28 |
100.00% |
5 |
河北省电力公司 |
424.07 |
144.72 |
144.72 |
100.00% |
6 |
山西省电力公司 |
532.90 |
145.06 |
145.06 |
100.00% |
7 |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 |
892.99 |
327.12 |
327.12 |
100.00% |
8 |
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 |
488.86 |
123.06 |
123.02 |
99.97% |
9 |
东北电网公司 |
114.08 |
31.84 |
31.84 |
100.00% |
10 |
辽宁省电力公司 |
476.30 |
165.43 |
165.43 |
100.00% |
11 |
吉林省电力公司 |
204.98 |
69.45 |
69.45 |
100.00% |
12 |
黑龙江省电力公司 |
300.08 |
93.63 |
93.63 |
100.00% |
13 |
华中电网公司 |
114.68 |
28.55 |
28.55 |
100.00% |
14 |
湖北省电力公司 |
227.84 |
93.86 |
93.86 |
100.00% |
15 |
湖南省电力公司 |
242.11 |
87.25 |
87.25 |
100.00% |
16 |
河南省电力公司 |
731.95 |
234.90 |
234.90 |
100.00% |
17 |
江西省电力公司 |
200.48 |
68.69 |
65.42 |
95.24% |
18 |
四川省电力公司 |
362.66 |
123.05 |
123.05 |
100.00% |
19 |
重庆市电力公司 |
139.69 |
45.20 |
45.20 |
100.00% |
20 |
华东电网公司 |
224.46 |
93.78 |
93.78 |
100.00% |
21 |
上海市电力公司 |
295.93 |
125.21 |
125.21 |
100.00% |
22 |
江苏省电力公司 |
1191.00 |
476.06 |
476.06 |
100.00% |
23 |
浙江省电力公司 |
680.91 |
293.12 |
293.12 |
100.00% |
24 |
安徽省电力公司 |
300.60 |
107.21 |
107.21 |
100.00% |
25 |
福建省电力公司 |
392.21 |
147.78 |
147.78 |
100.00% |
26 |
西北电网公司 |
|
|
1.13 |
|
27 |
陕西省电力公司 |
243.70 |
70.78 |
70.78 |
100.00% |
28 |
甘肃省电力公司 |
256.16 |
62.49 |
62.49 |
100.00% |
29 |
青海省电力公司 |
128.91 |
24.65 |
24.49 |
99.35% |
30 |
宁夏电力公司 |
205.69 |
49.44 |
49.44 |
100.00% |
31 |
新疆电力公司 |
110.45 |
26.90 |
26.90 |
100.00% |
32 |
南方电网公司本部 |
99.19 |
29.96 |
29.96 |
100.00% |
33 |
广东省电网公司 |
1197.31 |
485.52 |
474.52 |
97.73% |
34 |
广西电网公司 |
209.92 |
64.23 |
62.54 |
97.37% |
35 |
贵州电网公司 |
276.21 |
116.87 |
116.87 |
100.00% |
36 |
云南电网公司 |
336.06 |
76.50 |
76.50 |
100.00% |
37 |
海南电网公司 |
44.23 |
18.76 |
18.29 |
97.49% |
注:西北电网公司与黄河水电公司2008年购售电合同尚未签定,电费结
算存在争议,表中1.13亿元为西北电网公司支付给黄河水电公司预付款。
今年年初,我国南方数省出现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五月,四川汶川又发生特大地震,在重大自然灾害面前,湖南、贵州、四川等省电网公司克服困难,及时向发电企业支付购电费用,保障了发电企业资金流转,购买电煤发电需要,维护了电力系统安全运行。
2008年上半年,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等五大发电集团与电网公司电费结算情况也比往年有明显好转,应结算电费2237.45亿元,实际结算电费2223.93亿元,电费结算率为99.40%。其中:华能、大唐、华电、中电投四家发电集团电费结算率达到99%以上,国电集团电费结算率为98.81%,未达到全国平均结算水平。详见表二:
表二:2008年上半年五大发电集团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情况统计表
单位:亿千瓦时、元/千千瓦时、亿元
单位 |
上网电量 |
平均上网 电价 |
应收电费 |
实收电费 |
电费回收率 |
华能集团 |
1657.04 |
332.30 |
550.63 |
549.89 |
99.87% |
大唐集团 |
1500.48 |
331.19 |
496.95 |
493.59 |
99.32% |
华电集团 |
1322.33 |
337.76 |
446.63 |
444.12 |
99.44% |
国电集团 |
1400.14 |
335.05 |
469.11 |
463.54 |
98.81% |
中电投集团 |
873.52 |
313.82 |
274.13 |
272.79 |
99.51% |
合 计 |
6753.51 |
331.30 |
2237.45 |
2223.93 |
99.40% |
(二)电费结算行为逐步规范
电监会成立以来,多次对电费结算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国务院领导同志也高度关注电费结算情况。近两年来,电费结算秩序明显好转,电力企业和电力用户的诚信度不断提高。
专栏1 国务院领导关心电费结算情况
“十五”期间,全国电力用户拖欠电网企业电费、电网企业拖欠发电企业电费现象比较严重,最高时电费拖欠余额达到400多亿元。国务院领导同志曾在我会上报的《关于电力欠费情况的报告》上作重要批示:要改革管理体制,建立诚信体系,加强社会监督,坚决依法办事。
从本次专项检查情况看,大部分电力企业能够按照电监会要求签订厂网购售电合同,明确电费结算内容。电费结算过程能够按照购售电合同约定和《电费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在抄录、确认上网电量等环节能够执行国家批复电价,及时支付上网电费。
电监会《电费结算暂行办法》下发后,部分省电网公司对购售电合同中的电费结算条款进行了修订、补充。如:江苏电力公司与发电企业签订了电费结算补充协议,明确自今年6月份开始,电费结算按照《电费结算暂行办法》进行,将过去在次次月才能结清的上网电费,变更为在次月分两次各支付50%结清;贵州电网公司取消了以前年度购售电合同中约定的:月度电费结算90%;发电企业分担“因省政府要求免交或优惠、破产企业欠费、抗洪救灾用电等政策性因素而少收的电费”等条款。
专栏2 制定电费结算办法,监管电费结算行为
为规范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行为,维护各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电力监管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电监会制定了《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暂行办法》(电监价财[2008]24号),并于2008年5月12日颁发实行。
该办法对电费结算依据、电费结算程序和方式作出详细规定,对电费结算监管提出明确要求,将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电费结算行为建立在制度化、程序化基础上,为电力监管机构依法监管奠定了基础。
另外,部分电网企业在结清2008年上半年应结电费的基础上,还推动了陈欠电费的解决。如:湖北电力公司一次性支付了发电企业陈欠电费2.08亿元;湖南电力公司与发电企业就陈欠电费问题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采取分年支付和一次性折现支付等解决陈欠电费的具体方案,基本解决了华能岳阳电厂、五凌公司等企业陈欠电费问题。
(三)电力企业重视电费结算工作
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重视电费结算工作,及时转发《电监会关于开展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所属各电网公司按照《电费结算暂行规定》,准确计量上网电量,按时结算和支付购电费,要求所属企业对自查中发现的电费结算问题及时整改。
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等中央五大发电集团也及时转发电监会电费结算专项检查通知,要求所属各单位对照电费结算专项检查的内容和重点,认真做好自查和分析工作,对电费结算中存在的问题,如实向电力监管机构反映。
三、存在问题
(一)部分地区电费结算率偏低
2008年上半年,电网企业电费结算率总体较好,但个别电网公司电费结算率偏低,不能按规定或合同约定结算电费,上半年电费结算率低于全国水平的有江西、青海、广东、广西、海南等电网公司,其中,江西电力公司1-6月份电费结算率为95.24%,在全国排名最后。
广西电网公司电费结算率为97.37%,主要原因是由于脱硫电价未能从销售电价中进行疏导,广西电网公司难以承担脱硫加价的费用。为了解决脱硫加价电费的资金来源,广西自治区物价局对此进行了协调,按照物价局协调意见,为了支付脱硫电价费用,广西将近年来取消优惠电价后电网企业增加的收入用来支付脱硫加价电费,政府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定期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广西电网公司按照分配方案再向发电企业支付脱硫电费,由于资金来源有限,因此,造成广西电网脱硫电价费用支付难以到位。
另外,国电集团所属九江发电厂、九江三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万安水电厂等电费结算率较低,影响到国电集团公司电费结算率。
(二)个别地区上网电费确认、结算时间滞后
在本次专项检查中,个别地区上网电费确认时间滞后,电费结算时间不及时。广东电网公司与广东粤电集团属下的沙角A电厂,在今年上半年电费结算中,一般在次次月才能结清当月电费,违反了双方在《购售电合同》中关于“电网公司收到电厂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天内结清电费”的约定,也未执行《电费结算暂行办法》中“上网电费应当在上网电费确认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低于该期上网电费的50%;上网电费确认日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清上网电费”的规定。
专栏3 关于电量确认、电费结算的具体规定
电监会《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暂行办法》(电监价财[2008]24号)第三章明确规定:当月上网电量的抄录和确认应当在次月5日前完成,当月上网电费的计算、核对、修正和确认,应当在完成上网电量的抄录和确认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电网企业应当在上网电费确认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低于该期上网电费的50%;上网电费确认日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清上网电费。
(三)部分电网企业使用承兑汇票支付购电费比例较高
在今年上半年的电费结算中,西北、华中地区部分电网企业使用承兑汇票支付电费比例较高,如:青海电力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发电企业电费的比例达61.75%,新疆电力公司40.70% ,宁夏电力公司38.16%,湖南电力公司也达到了40.63%。
(四)个别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之间存在价格争议,影响电费结算正常进行
中电投黄河公司所属的李家峡电站在送宁夏电量中,与西北电网公司存在转供网损补偿的争议,影响电费正常结算。
2008年上半年,中电投黄河公司所属的李家峡电站每年分配送宁夏3.48亿千瓦时的核价电量,由于该部分电量输送途径甘肃电网,西北电网公司要求,黄河公司应支付甘肃电网1.3%的转供网损补偿。黄河公司认为,在李家峡送甘肃、宁夏核价电量中,已在合同中明确了向西北电网公司缴纳9.5元/千千瓦时的输电服务费,输电服务费中已包括了甘肃转供网损补偿。因此,甘肃电力公司不应该重复收取。由于双方存在结算费用分歧,造成2008年上半年西北电网公司与李家峡电站外送电量购售电合同至今没有签定,影响了电费结算正常进行。
(五)少数电力用户拖欠电网企业电费严重,还有部分陈欠电费尚未解决
此次专项检查中发现,部分电力用户诚信度差,不按时向供电企业缴纳电费,间接影响了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之间的电费结算。截止今年6月底,河南省电力用户拖欠电网企业电费7.10亿元,主要欠费用户是电气化铁路、部分公共行政事业单位,其中郑州铁路局1.5亿元,武汉铁路局4679万元,公共行政事业单位合计欠费3.46亿元。贵州省电力用户拖欠贵州省电网公司电费5531万元,其中主要欠费单位成都铁路局贵阳供电段欠费2391万元,贵州水晶化工集团公司欠费1037万元。
这次专项检查发现,还有部分发电企业陈欠电费没有解决。如:贵州省乌江水电公司截止今年6月底尚有陈欠电费50233万元,清镇电厂陈欠电费7574万元,遵义电厂陈欠电费4076万元,安顺电厂陈欠电费13601.31万元。湖南大唐公司陈欠电费46502万元,国电湖北江山电厂2900万元,汉新电厂2600万元,鄂州电厂2200万元。
(六)少数发电企业对电费结算工作不够重视
本次专项检查中,个别发电集团如国电集团有关业务部门,未能按照电监会的要求,及时统计上报结算数据,对配合电费结算监管工作不够重视。
少数电厂不按照《电费结算暂行办法》规定,按时完成上网电量的抄录和确认。如四川栗子坪电厂及白马电厂23号机(国电集团所属)等一般到10日左右才核对确认。江西江口电厂(中电投集团所属)、丰城电厂及丰城电厂三期(国电集团及省投资公司所属)等发电企业未能向电网企业及时开具结算发票,影响了电费结算的按时完成。
四、整改要求及建议
(一)严格执行《电费结算暂行办法》,加强电费结算监管
上半年没有完成电费结算的电网企业,应当诚实守信,克服困难,尽快结算到期电费,提高电费结算率。各电力企业应当依照《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的要求,根据《电费结算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在平等、协商、自愿的基础上,及时签订购售电合同,明确电费结算条款,规范电费结算程序,不断推进电费结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各电力监管派出机构要履行监管职责,确保电费结算行为的规范,保障电力企业合法权益,及时、定期向社会公布电费结算情况。
(二)发电与电网企业之间应规范、完善电费结算条款
按照国家《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承兑汇票在电费结算中可以作为支付手段,但其结算比例应当经厂网双方协商,并在购售电合同中予以明确。凡已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对电费结算使用承兑汇票比例不够明确的,要按照电监会《电费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补充、完善。电网企业应当加大电费收缴工作力度,降低电力用户在缴纳电费中使用承兑汇票的比例,从源头加以控制。
专栏4 湖南省政府专门发文(湘政办明电[2008]170号)严格控制承兑汇票用于支付电费结算
湖南省政府在今年迎峰度夏期间,向社会发布了《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保障迎峰度夏期间电力供应的通知》,并明确规定:用户在缴纳电费时不能使用承兑汇票,否则由出票人承担贴现利息;同时规定,为保证发电企业购买电煤的现金流需要,电网公司与发电企业结算电费时,一律使用现金支付。这项措施出台后,今年的7月和8月,湖南省电力用户使用承兑汇票缴纳电费的现象大幅度降低,确保了发电企业迎峰度夏期间现金流的需要,维护电力的安全。
(三)协商解决电费结算中的争议问题
黄河水电公司与西北电网公司在李家峡电站外送电量中存在的费用争议问题,请西北电监局予以协调,尽快解决这一争议问题。厂网之间也应抓紧签订购售电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电费结算条款,及时结算应付电费。
(四)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妥善处理陈欠电费问题
2007年,发改委、财政部、国资委、电监会联合下发《关于电力资产财务划转移交有关遗留问题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1885号)文,提出了陈欠电费的处理原则。凡有陈欠电费的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应当按照1885号文的原则规定,互谅互让,相互协商,制定解决历史陈欠电费工作方案和时间表,力争在今明两年基本解决陈欠电费结算问题。
(五)发电企业应当强化内部管理,加强电费结算工作
发电企业特别是中央发电企业,应当高度重视电费结算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和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定期向电力监管机构报送电费结算情况,及时反映电费结算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严格按照《电费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及时确认电量、电费,及时向电网企业开具结算票据,积极履行应尽义务,认真配合,共同维护电费结算良好秩序。
(六)完善法律法规,依法治费
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规范电费结算的基础和保障,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抓紧修订《电力法》及《电力供应和使用条例》,并在修订中充实、完善电力企业电费收缴和结算条款,将电费结算工作建立在法制化、规范化基础上,为依法监管创造条件。
(七)建立电费结算信用体系,及时发布电费结算信息
建立以道德为支撑、法律为保障的电费收缴信用制度是现代电力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因此,政府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电是商品、用电付费”的观念,增强电力用户信用意识,把诚实守信作为基本行为准则,按时足额缴纳电费;电力企业特别是电力销售企业,要完善电力服务,加快建立电力用户信用档案,对不讲诚信、长期拖欠电费的用户,要建立不良记录登记制度,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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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发布2021年第2号公告,决定废止原国家电监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28件。国家能源局公告2021年第2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我们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原国家电监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28件。现予以公告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国家能源局发布2021年第2号公告,决定废止原国家电监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28件。其中涉及与售电相关的文件有,跨区跨省电力优化调度暂行规则、输配电成本核算办法(试行)、东北电力市场总结期间竞价机组电量安排和电费结算方案、发电权交易监管暂行办法、跨省(区)电能交易监管办法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家能源局发布2021年第2号公告,决定废止原国家电监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28件。其中涉及与售电相关的文件有,跨区跨省电力优化调度暂行规则、输配电成本核算办法(试行)、东北电力市场总结期间竞价机组电量安排和电费结算方案、发电权交易监管暂行办法、跨省(区)电能交易监管办法
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了国家能源局2019年第7号文件,决定废止文件114件,保留文件375件,并拟对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印发的文件68件进行修订。涉及输配电、发电、电力节能、电网安全、电力系统信息系统安全、电力设施等领域。详情如下:国家能源局公告(2019年第7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
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了国家能源局公告2019年第7号,决定废止文件114件,保留文件375件,并拟对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印发的文件68件进行修订。国家能源局拟对输配电成本核算办法、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以及国网与南网电能交易有关问题等文件进行修订。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的电力工业体制进入了改革探索时期。国家电力管理部门经过了哪些变更?咱们一起梳理一下。(来源:电网头条)电力工业部1979年2月,撤消水利电力部,成立电力工业部和水利部,这是我国第二次成立电力工业部。1979年10月,电力工业部领导与全国先进企业代表和全国劳动模范合
近日国家能源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的要求,对国家能源局、原国家电监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文件147件,拟修改文件28件(具体内容详见附表)。[$NewPage$][$NewPage$][$NewPage$][$NewPage$]
11月7日国家电投董事长、党组书记王炳华在总部会见巴基斯坦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巴电监会”)副主席查塔。王炳华介绍了国家电投在巴基斯坦恰西玛核电站、胡布燃煤发电项目、卡拉奇电力(KE)并购项目、塔尔煤矿技术合作项目进展情况。他指出,作为巴基斯坦最大的外国投资方,国家电投高度重视在
俄新社乌克兰12月16日消息,乌国家能源与公共服务监管委员会(НКРЭКУ,简称电监会)计划于2017年1月下调电价批发电力市场价格10%至1342格里夫纳/兆瓦时(不含增值税),并将于12月20日批准决议。此外,计划从明年4月1日起再次下调5.8%的批发电价至1264格里夫纳/兆瓦时,并维持这一水平至明年年底
2015年4月,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坚持依法、公正、廉洁、高效原则,严格按照原国家电监会《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监会9号令)、《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15号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28号令)等各有关规定做好了各类行政许可审发工作,4月份许可证办理情
在能源法律体系中,最受瞩目和期待的无疑是至今尚未出台的能源行业基本法《能源法》。近几年来,每年两会都有代表委员提出出台《能源法》的议案提案,能源行业要求立法的呼声也一直未中断。自10年前我国启动《能源法》立法工作以来,中国能源的内外部形势出现了诸多新变化,也遇到了新问题,今天能源行
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了3月10日~3月14日的一周电网项目动态。内蒙古库布齐—上海特高压直流工程全国人大代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华东分部主任杨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近三年,华东电网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年均增长超过40%。杨勇建议,要强化规划统筹。坚持大型风电光伏基地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2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绿电绿证交易情况。截至2025年2月底,国家电网经营区2025年绿电交易累计电量1383.1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5%,其中省间绿电交易470.26亿千瓦时,省内绿电交易912.84亿千瓦时。北京电力交易平台交易绿证1276万张,同比增长45%。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12日,四川宜宾组织申报2024年度新型储能项目补助。对宜宾市内纳入四川省新型储能示范项目且装机规模10万千瓦/2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按年度参与电网统一调度,单个项目每年最高补助400万元。对2024年以来在宜宾市内新建设投运且装机规模不低于100千瓦的用户侧储
我国数字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近年来,国家主管部门先后出台《关于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政策,基本形成了支持算力与电力协同发展,创新算力电力协同机制,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采购编号:152531)
近期,葡萄牙电力公司(以下简称“葡电”)董事会主席安东尼奥·洛波·泽维尔一行到访三峡集团。在参观三峡工程期间,泽维尔接受了中能传媒记者专访,就水利水电工程综合效益、能源企业引领转型发展、葡电与三峡集团合作前景等话题分享了观点。“三峡工程的效益远不止于能源”访问期间,泽维尔参观了三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4日一周火电项目,涉及项目的核准、开工、投运等。华能德州电厂2×660MW热电联产项目正式开工3月12日,华能德州电厂举行高灵活性清洁高效2台660MW热电联产项目主厂房浇筑第一方混凝土仪式。据悉,德州电厂四期热电联产项目为2台66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热电
3月12日,重庆印发2025年度电力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渝经信执法〔2025〕8号)。其中指出,本次检查对象为电力供应企业。具体检查对象将按照电力供应企业总数10%的比例抽取4家企业,具体检查对象名单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本次检查的重点内容为电力供应企业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通算规模突破3万节点,智算规模超3000P发布千亿级NLP大模型,上线5个以上垂直领域大模型年内形成基本覆盖公司全业务域的电力知识库打造人工智能综合示范区,分批次完成53个“大瓦特”揭榜挂帅场景建设在电算协同、电鸿物联、人工智能、可信数据空间等方面推进行业、产业上下游交流合作近日,南方电网召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立足“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高质量发展底色更绿、成色更足。今年2月,云南省委、省政府召开2025年一季度重大产业项目调度推进会,提出“走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道路”。南方电网公司积极探索以数字化绿色化协同促进新
推进“十大工程”建设1.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2.广东阳江三山岛海上风电柔直输电工程(一期)3.云南楚雄500千伏光辉变百万千瓦级新能源汇集站源网储协同控制示范工程4.广东广州220千伏天河棠下柔直背靠背工程5.广西北海涠洲岛并离网智能微电网工程6.深圳超充网络及车网互动示范工
记者13日从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计量中心获悉,今年3月,该中心完成全量用电户电费结算“一日发行”改革,此举意味着宁夏497.13万户全量用电户全月所用电量可在一天内完成结算,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也成为西北首个实现全量用电户电费结算“一日发行”的省级电网企业。用户电费结算“一日发行”,即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山西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电力市场规则体系(V15.0)》的通知,按照《电力市场规则体系修订管理实施细则》(晋能源电力发〔2023〕327号)要求,省能源局、山西能源监管办按照程序对《电力市场规则体系V15.0》进行修订。其中《电力市场电费结算实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19日,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试行2.0版)》的通知,包括《黑龙江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以及《黑龙江省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黑龙江省电力辅助服务(调频)市场实施细则》《黑龙江省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衔接实施细则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1月4日,黑龙江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黑龙江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试行2.0版)》意见的通知。其中,黑龙江省电力市场电费结算实施细则(试行2.0版)适用于现货市场模式下的黑龙江省电力市场电费结算工作,包括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关于结算原则,批发市场中长期
9月13日,山东明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支付的8月份购电费。该企业电费全流程结算支付工作仅用4天完成,较以往缩短3天。这是国网山东电力营财购售一体化结算模块的成效之一。国网山东电力服务客户5600万户,购电、售电两侧价格费用种类多,需要结算电费的市场主体包括发电企业、分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广东电力市场半年报告,1-6月,广东电力市场累计交易电量2832.1亿千瓦时(含市场直接交易1815.5亿千瓦时、电网代购1016.6亿千瓦时),市场运行整体平稳有序、秩序良好。1-6月,广东电力中长期市场一级市场总成交电量1568.1亿千瓦时,成交均价453.8厘/千瓦时
导语2022年,我国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并于2035年基本建成。我国电力资源将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交易规则也将趋于统一,各类经营主体的经营范围、经营业务都将发生巨大变化。电网企业的电费结算业务作为电力系统中关系终端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辽宁省工信厅、辽宁省发改委、东北能监局发布了关于印发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细则(试行3.0版)的通知,在辽宁省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期间执行。“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包括《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和《辽宁省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衔接实施细则》、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基于电费结算模式的绿证交易试点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服务对象为签订年度以上绿证交易协议且绿证交易数量至少10万个(折合电量1亿千瓦时)的试点地区电力用户。市场主体以双边协商方式开展绿证交易,后期可根据需要拓展至其他方式。详情如下
4月4日21时,随着营销2.0系统中最后一笔电费成功发行,国网甘肃兰州供电公司首月全量用户电费发行工作顺利完成,标志着该公司电费发行工作成功迈进“营销2.0”时代新阶段。“需要注意的是2.0系统算费规则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大家在核对数据的时候一定要严谨、仔细。”4月1日,国网兰州供电公司电费计量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辽宁省电力市场电费结算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24年3月25日至4月25日。《辽宁省电力市场电费结算实施细则》适用于辽宁省电力市场电费结算工作,包括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对于核电机组、220千伏及以上背压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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