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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协调能源政策 确保煤电利益均衡——访全国人大代表张彦启

2009-03-18 11:04来源:中国电力报  关键词:人大代表能源政策张彦启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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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报记者 刘启明

      受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我国发电行业经营形势十分严峻。全国人大代表、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彦启认为,当前我国应抓住危中之机,统筹协调能源产业政策,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两会”期间,张彦启就相关话题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记者:目前我国电煤消费占全国煤炭产量的一半左右。您如何看待当前煤电企业间的价格问题?
  张彦启:关于电煤价格问题,是采取市场机制调节还是行政管理,经济学界几年来一直争论不休。由于未能达成共识,每年订货会上煤炭企业和发电企业都很难达成一致,同时,国家制定的煤电联动机制也因煤炭企业价格循环上涨而无法再实施。
  即使年初达成了一致,由于国际原油价格的上涨,煤炭供需形势的变化,煤炭企业就撕毁合同,减少或停止向发电企业供煤。还有的企业以次充好,致使主力火电机组缺煤停机或者由于煤质下降锅炉灭火停机,不仅影响电力供应,还将影响电厂的利用效率,增加能源的损耗。
  煤企理直气壮地自称是按市场确定价格,而它们的行为却正是缺乏市场经济常识的表现。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契约经济,不执行合同,擅自抬高价格怎么能说有理呢?

记者:电煤价格问题给我国经济运行和电力行业带来了什么样的影响?
  张彦启:煤电之争,致使电力行业出现巨亏,经营形势严峻。由于煤电之争,2008年火电行业净亏损几百亿元,而2008年煤炭行业实现利润超过2000亿元,在一个产业链上相互依存的两个产业效益相差这么悬殊是不正常的。
  电力是基础产业,一旦发生资金链断裂,简单再生产将难以为继,将会对经济、社会造成巨大影响。另外一个后果是,企业丧失扩大再生产能力。这一轮金融危机过后,到下一个经济上升周期,又会出现前几年拉闸限电的局面。
  煤炭作为一次能源,不仅影响发电企业,同时对其他的基础行业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因此,如何统筹协调处理好煤与电的发展关系,搞好电煤的综合平衡,显得尤为重要。为促进我国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电力等重要基础工业健康发展,解决煤电之争已刻不容缓。

记者:您认为应该如何统筹协调能源产业政策,实现煤电间的利益共赢呢?
  张彦启:在我国对能源产业法律和法规、国家相关政策配套措施尚不健全的情况下,要解决能源产业问题,不能过多地依赖市场手段,应加强政府的行政调控力度。
  要根据成本确定煤价、电价。国家应加强对煤电的协调力度,根据各自的成本确定价格,按照煤电行业折旧、财务费用、运行成本等,并保证一定收益的原则,确保煤炭价格,采取类似标杆电价的原则确定煤价,并根据市场实际作适当的调节,保持相对长时间价格预期的稳定。
  要按产业链利益合理分配的原则确定煤价、电价。国家应综合考虑与煤电相关产业链的利益,确保利益分配均衡。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充分说明了市场经济需要监管,也需要调控。由于煤电上下游中多数是涉及国计民生的产业,不能单一靠市场的方式来调节,要避免出现不同产业利益的巨大差距,致使某个行业暴利,而另一个行业亏损,因此,要合理分配煤电相关产业链利益比例,避免某个行业产能的缺乏或过剩从而引起价格的大起大落、造成对自身和其他行业的损伤。
  要鼓励煤炭、电力签订长期稳定的合同,这对煤炭电力对国家都是有利的。

记者:发电产业政策方面,您还有哪些建议?
  张彦启:我建议国家能够通过推进金融改革,给予电力企业一定的政策扶持。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我认为,电力行业非常适合作为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试点,在利率上享受一定的优惠。因为无论是电网还是发电企业,出现不良贷款的可能性都非常小,同时对于银行而言,所需的管理成本也极低,能够实现银企间的双赢。
  电力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因此,我还建议国家在增值税及其他税费上给予电力行业一定的减免,帮助电力企业早日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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