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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比价关系:价格冰山下的真实图景

2009-08-18 10:00来源:北极星电力新闻网关键词:煤电煤炭能源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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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一场能源资源产品价值重估的浪潮,石油、煤炭价格均出现了较大幅度涨跌,这场浪潮同样也波及了我国。


  在这一宏观大背景下研究能源比价关系,可以重新估量石油、煤炭等产品的价值,给其合理的价格定位,有利于避免其波动过于剧烈,推进能源产品的价格改革,协调能源产业发展。


  我国的能源政策既把促进节能作为核心目标,又支持可再生能源或者清洁能源发展,以确保国家经济竞争力的可持续发展。在我国当前以电力消费形式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石油等能源相当一部分外部成本或补贴较为隐性,必须在一个合理的空间中计算各类能源价格的对比关系,使消费者合理、从容地进行选择。


  那么究竟何谓“合理的能源比价关系”?我国目前的能源比价关系究竟是否合理?是本次研究的的重点。能源比价关系怎样才算合理?


  关于“能源比价关系合理性”,业界定义仍不明确,经过分析,我们认为它应该能够实现以下要求:能源利用基本均衡,能源资源配置基本合理,反映能源的赋存条件,即:


  (1)比价关系是否反映各种能源资源的稀缺性。


  (2)比价关系是否反映各个能源产业开发利用的成本。


  评价能源比价关系的合理性可以采取两种标准:


  (1)经济性标准:能源经济利用性基本均衡,即在各能源价格下使用的经济性(即成本)基本一致。


  (2)国际性标准:国内外能源利用基本均衡,即国内各种能源价格在国际价格水平中所处位置大致相当或者国内能源比价关系与国际平均水平基本相当。


  考虑到经济性标准的使用需要寻找到一种同时使用煤、油、气、电等多种能源的媒介,相对比较困难,而世界能源市场的融合度也越来越高,因此以国际性标准来评价我国能源比价关系将会取得更好的效果。


  目前,我国尚未发布2008年详实的能源数据,为了保证可比性,本次研究采用2005~2007年数据。


  国内能源比价关系


  由于我国目前能源价格改革不到位,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的定价机制各不相同,在实际中价格的表现形式也有多样。例如,煤炭价格在实际中就有出矿价、车板价、到厂价等各种不同的价格,为了比价关系研究的可行性,我们统一选取“反映终端市场交易的含税价格”来进行比较。而为了计算比价关系,需要将各种能源统一折换成以“标准煤”计价的形式,折算标准以国家标准局的规定为准,则我国2005~2007年的能源价格及比价关系见表1。


  由于我国目前很难找到一个“有代表性的动力煤终端销售价格”,我们所选择的由国家统计局统计的工业企业终端原煤购进价格虽然不能完全等同于用户终端接收价,但已经相对较为贴近。为了弥补这一不足,我们另外选取上海和广东两个有代表性地区的能源终端销售价格进行比价分析,见表2。


  从全国以及广东和上海的能源比价关系可以看出:


  (1)在折换成标准煤后,我国各种能源价格中,以电力价格最高,其后依次为汽油、柴油和天然气的价格,煤炭价格最低。这与电力使用效率最高、煤炭最低的实际情况是一致的;由于煤碳价格是购进价格,缺少了部分运费和中间商差价等,因此可能会造成比价偏低。


  (2)2005~2007年三年间,各能源价格上涨幅度大致相当。


  (3)上海地区电/煤的比值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相当,而广东地区电/煤的比值要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另外,两地区的油/煤的比值均要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国际能源比价关系


  国际能源署(IEA)发布的《2008能源价格与税收》资料中公布了各国能源价格(包括实物价以及折算成“吨油当量”后的标准价),我们可以根据其计算出国际平均能源价格以及能源比价关系,同时另外选取了两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家——美国和日本一并进行考察。


  由于各国能源状况及统计情况不同,计算各能源品种国际平均价格时能够计入计算的国家和地区也有所差别,但总体来说还是可以看出:


  (1)从各种能源价格来看,在换算成标准价格后,汽油价格为最高,其次为销售电价,煤炭价格最低。汽油价格最高的原因是自2003年以来快速上涨,价格高企;


  (2)2005~2007年三年间,国际煤炭价格的涨幅最大,电价和天然气价格涨幅居中,汽油、柴油价格涨幅最小;


  (3)如果将美国和日本两个典型国家的能源价格与国际平均价格进行比较,可以看到美国的各能源品种价格基本都要低于国际平均水平,而日本大部分能源品种价格均要高于国际平均水平。


  我国“能源价格洼地”


  通过上述所得的结果,我们将国际能源价格水平以及能源比价关系与我国进行比较(见图1)。


  (1)从实际价格的比较来看,以2007年的价格为例,与国际平均能源价格相比,我国各种能源价格均低于国际平均水平,其中天然气的价格与国际最为接近,国内/国际的比值约为68.8%,其次是工业电,比值约为64.5%,而后依次为煤炭60.4%,柴油56.1%,销售电50.2%,最低的为汽油,比值仅有41%。


  若与美国能源价格相比,国内能源价格仅工业电价和煤炭价格高于美国,其余价格均低于美国。若与日本能源价格相比,则从2006年的价格可以看出,我国的能源价格要明显低于日本。


  2.从能源比价关系看,以煤炭作为基准,与国际平均以及美国的能源比价关系相比,则我国工业电和天然气的比价与之基本相当,销售电、汽油、柴油的比价略显偏低;而与日本相比,我国仅销售电的比价与之基本相当,其余则均显偏低。


  若以上海、广东的比价与之比较,除了广东的工业电比价要稍高于美国和国际平均水平外,其余结论与全国平均水平的比较结果基本一致。


  (3)从煤电比价关系看,考虑到我国煤炭与电力之间更加密切的关系,我们将煤电比价关系特别进行了对比分析,可以看到,所测算的工业电与煤炭的比价关系中,我国及上海地区的比价关系与美国以及国际平均水平基本相当,而广东地区要比之稍高,不过三者均要低于日本;所测算的销售电与煤炭的比价则略低于国际平均水平,表明电价内部比价关系也存在不合理性。由于销售电价基本是到户价格,而煤炭价格尚不是到户价格,加上运费,实际到户销售电与煤炭的比价则低于国际平均水平。


  能源比价如何趋向合理


  目前能源比价关系所存在的不合理性将带来诸多的不利影响:一是不利于优化能源配置、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二是偏低的能源价格加剧了能源供求紧张的矛盾;三是能源价格扭曲会带来国际收支失衡和汇率上升的压力。因此,应加快能源价格改革,建立能充分反映能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从而促使能源比价回归合理。


  可以取得的初步研究结论:


  一是我国能源价格均低于国际平均水平。在资源日益短缺和国际经济一体化加快的今天,我国能源价格整体水平将进一步走高。


  二是我国目前的各能源比价关系还不够合理。在我国石油价格基本与国际接轨和煤炭价格基本分开的情况下,当前能源价格改革的重点应是电价改革,应加快电价分环节改革力度,在发电和售电环节引入市场定价机制,在输配环节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机制,由政府按照成本加收益原则进行管制。


  三是梳理煤电比价关系是当务之急。在着重推进煤炭与电力行业市场化改革、形成合理的定价以及价格形成机制的同时,还要尽快完善煤炭的成本核算体系,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将合理的煤炭成本调整因素及时、顺利传导到终端电力用户,这对于促进煤炭、电力行业的合理发展均有着重要意义。


  四是在完善石油价格机制的同时,要建立相应的价格疏导机制、利益调节分配机制,以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要建立起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合理的利益调节机制、相关行业的价格联动机制、部分行业和弱势群体财政补贴机制、石油企业涨价超额收入的财税调节机制。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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