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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

2009-12-08 15:08来源:互联网关键词:供电公司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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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高立联报道12月4日,在全国第九个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山东集团公司公司各单位通过上街宣传、法律讲座、法律知识考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通过集中开展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员工法律意识,推动了公司普法和依法治企工作的深入开展。


  今年法制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按照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和国家电网公司的要求,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各单位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4日下午,公司总部举办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普法考试。考试以《山东省“五五”普法读本》和《山东省“五五”普法法律法规选编》为主要依据,内容包括宪法、刑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信访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总部各部门200余人参加考试。


  3日至4日,枣庄、烟台供电公司在市区设立集中宣传点,统一悬挂宣传标语,制作了宣传图板,公司干部员工走上街头,积极向社会宣传电力法规政策和电力优质服务举措,并现场聆听客户意见和建议,耐心解答市民对电力法规、用电常识等方面的提出的问题,受到市民的欢迎。无棣、招远、郓城、临朐、莒南、平度、平邑、肥城、广饶、新泰等县级供电企业,积极组织人员走进农村集市、深入田间地头,发放各种电力法律法规宣传单及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宣传画,利用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广播等形式,宣传电力法律法规、安全用电常识、电力设施保护等方面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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