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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集团跨行业重组远胜“五变三”

2009-12-29 09:13来源:《中国证券报》关键词:电力改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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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如何改善发电集团面临的严峻经营环境、破解存在的突出困难和深层次问题,探寻现代化的综合能源集团发展之路,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业内人士急切期盼解决的重大课题。眼下,迫切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对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产业政策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深化电力改革的新举措。千万不能因为“电力产能的暂时过剩”而忽视发电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在上述背景下,五大发电集团今后的出路在哪儿呢?“五变三”的重组方案——五大发电集团要重组为三家可行吗?我个人认为,发电集团“五变三”的重组方案除了能适当提高生产集中度外,重组意义并不大。

  一是“五变三”重组方案仍然不能解决发电企业无序竞争、资源浪费、电力产能过剩问题。据统计,目前我国有5270多家电力企业,其中:发电企业3556户,市场份额比较分散,单个发电集团的装机和发电量份额平均不到10%,即使是五大发电集团全部装机(3.9亿多千瓦),也不及全国装机(8亿多千瓦)的一半(48.74%),并且国有控股企业占95%以上。因此,“五变三”的重组方案虽然有利于提高生产集中度,减少大型发电集团家数,满足国资委央企重组的数量目标,但仍然是“三足鼎立”的格局,加上三峡总公司、国华电力、国投电力、华润集团、中核总、广核电以及浙江能投等地方性大型能源企业,就有几十家之多。如果加上20世纪八、九十年代集资办电形成的老小发电企业,则达3500多户。可见,发电企业的竞争格局和态势不可能因“五变三”而会有太大变化,也不可能完全解决发电企业无序竞争、资源浪费、电力产能过剩问题。

  二是“五变三”重组方案仍然不能解决“高投资、高负债、低盈利、高风险”等发电集团共同存在的问题。国资委推动央企重组的目标,不是简单减少企业数量,主要是按照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行效率,实现“1+1”大于2。五大发电集团近年来,由于煤炭价格大幅上涨,煤电联动不及时、不到位以及发电企业之间过度竞争、负债发展的影响,加上金融危机的冲击,设备利用小时下降,2008年发电企业出现了历史上最严重的全行业亏损局面,“高投资、高负债、低盈利、高风险”成了发电集团存在的普遍问题。据国资委公布的资料,2008年中央电力企业(含两大电网)实现利润比上年减少1104亿元,是除航空运输业外所有行业中利润下降幅度最大、平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最低(99%)、资产负债率最高(80%以上)的行业。因此,五大发电集团虽然略有差异,但都属于“难兄难弟”。即使实施“五变三”重组,也改变不了“穷哥们”性质,只不过企业规模简单扩大而已,目前发电集团存在的困难和固有问题不会迎刃而解,资产负债率依然高企,扭亏增盈能力依然不强,持续发展后劲依然不足。

  三是“五变三”重组方案仍然不能解决发电集团企业转型、调整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问题。发电集团成立时,完全是一个单一发电企业,没有其他业务,虽然经过近七年的发展,装机规模翻了一番多,电源结构特别是技术结构、清洁能源比重也有所优化、提高,但电源结构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火电比重偏高,平均达到85%左右。有的发电集团比成立之初又有提高,接近90%。因此,产业结构单一、抗风险能力弱的问题仍很突出,表现在对煤炭市场的依存度很高,只要煤炭价格一上涨,火电企业乃至整个发电集团就难逃亏损的命运。近两年,各发电集团痛定思痛,及时调整发展思路,纷纷确立了建设以电为主具有综合竞争力的现代化能源集团的发展战略,新能源、煤炭、铁路、港口、铝业、金融、物流等产业开始起步,也取得一些成效,但由于煤炭产业对电力人来讲属于新行业,进入难度大,时机又滞后,人才储备不够,资金投入难以跟进,距离具有综合竞争力的现代化能源集团的愿景目标还有很大差距,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即使在发电行业内立即进行简单的“五变三”重组,虽然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但短期内很难解决发电集团企业转型、调整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问题。

  四是“五变三”重组方案仍然不能解决煤电矛盾和行业管理、统一规划削弱等外部环境问题。对于经营以火电为主的单一发电集团来讲,煤炭自给率的高低以及煤炭资源的储备多少,直接决定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问题。由于煤、电分属于不同行业、不同的市场主体,再加上今后资源稀缺造成煤炭价格继续上涨的压力以及上网电价政府长期管控的可能性,目前面临的煤电矛盾短期内很难解决。“五变三”重组方案,虽然有可能增加发电集团进一步抱团的可能性,也有利于加大在煤炭市场的话语权,但由于不属于跨行业重组,只是发电行业内进行的简单重组,很难单方面解决体制性、结构性的煤电实质矛盾。另外,行业管理职能不强、统一规划削弱、产业政策不合理等问题,由于属于政府管理层面和行业协会的问题,不可能通过企业层面的简单重组解决问题,需要政府权威部门系统研究、制定一揽子改革方案加以解决。

  五大发电集团作为电力基础产业的主力军,以及国家53家特大型中央企业成员,一方面根据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国有经济要对电网电力等七大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保持绝对控制力,原则上不属于国资委确定的重组对象,即“国家政策允许放开、行业中不占领先地位、经营规模小、经济效益不高、主业不清晰的企业和非主业资产”,另一方面本身又是上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产物,不管如何在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中迈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一步。

  鉴于以上情况,对五大发电集团实施进一步重组的必要性或可能性并不大。在目前“五虎争雄”的格局下,关键是如何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继厂网分开以后,实行输配分开、配售分开,建立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和科学的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变电网公司单一购电局面,形成有利于电力产业科学发展的配套政策;同时,发电集团要改变过度竞争、盲目发展的格局,真正树立价值思维理念,严格按市场规律办事,合理把握电力建设节奏,加快企业转型和结构调整步伐,大力发展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大发电集团之间战略联盟和市场协同力度,发挥电力行业统一规划、“一盘棋”的作用。

  如果出于满足中央企业重组的数量目标、兼顾宏观战略和摆脱困境的需要,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强制重组,也许跨行业重组(煤电一体、铝电联营),或发电集团“五合一”大重组,将是发电行业战略性重组的新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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