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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抒祥建议四川尽快出台电力法规

2009-12-31 10:14来源:互联网关键词:电力法规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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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日,在四川省经委组织召开的电力地方性法规立法评审会上,国家电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王抒祥提出,新情况、新问题和新变化要求四川应尽快出台电力法规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甘道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经委主任焦伟侠主持会议,省人大法制委、财经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经委和省电力公司等有关单位20多位负责人和专家参加会议。与会专家从不同的角度对《四川省保护电力设施和维护供用电秩序条例》(送审稿)进行论证,并提出评审和修改完善意见。

    甘道明指出,从现实省情和全国各地电力地方立法的进程上看,四川省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立法工作十分必要和紧迫,各有关立法机关,按照立法程序,加快立法进度,争取尽快出台这一法规。

    王抒祥在会上作了了专题发言。 王抒祥在发言中表示,目前四川省电力法制形成了新的环境,电力法律关系需要进一步确认;电力企业的社会定位发生了深刻变化,电力企业的权利和义务需要进一步明晰;电网供电能力和需求关系有较大改善,电力公共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市场秩序需要立法保护;针对涉电违法犯罪的新动向,对电力违法行为的查处需要立法予以规范。这些新的情况、新问题和新变化,对加快四川省电力地方性法规立法提出了需求。在现行法制框架下,借鉴其他17省(市、区)的电力地方性法规立法经验,结合四川实际,制定《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这既是完善电力法律法规体系、保障和促进四川电力事业健康发展、保护电力设施安全运行和依法维护供用电秩序的迫切需要,也是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因此,加快推进这一立法项目意义重大。省电力公司将全力做好立法配合工作,积极争取这一法规早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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