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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用户直购是电改突破口吗?

2010-06-25 11:04来源:中国能源报关键词:直购电节能减排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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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家发改委一次性批复核定了浙江、江苏、重庆三省市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的输配电价,认为电价改革有所突破、直购电有望向前推进者有之,质疑试点输配电价无实际执行者亦有之。究竟大用户直购电能否成为电力体制改革突破口,记者带着这个问题采访了一些电力专家。

  直购电是改革的措施还是结果

  大用户直购电是指电厂和终端购电大用户之间通过直接交易的形式协定购电量和购电价格,然后委托电网企业将协议电量由发电企业输配终端输送到购电大用户,并另支付电网企业所承担的输配服务费用。

  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上重点提出“要扩大直购电试点”,事实上,2002年国务院印发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里面就明确指出:“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发电企业向较高电压等级或较大用电量的用户和配电网直接供电的试点工作。直供电量的价格由发电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并执行国家规定的输配电价。”

  电监会市场监管部主任刘宝华在接受《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开放用户,允许发电企业与用电企业直接交易,建立双向谈判的机制,能打破电网公司的垄断。他认为这是电力行业通往市场化的一个简便安全的方式。他强调:“除非中国不走电力市场化的道路,继续实行分电量、批电价的管制,否则,这件事是一定要做的。”


  刘宝华还表示,通过大用户和发电企业对电价、电量的长期约定,给发电企业和用户以稳定的市场预期,便于计算成本和利润,自主安排企业的生产和发展。同时,发电厂用多少煤就与煤炭企业签多少合同,上下游煤炭企业、发电企业、用户等就能用市场的方式联系起来了,这种做法有利于理顺煤电关系。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发展和改革研究院副院长张安华也对记者表示,现行电价均由政府核定,不仅无法及时反映电力生产成本及电力供需关系的变化,而且限制了电力用户选择供电商的权利,也限制了发电企业基于更大利益原则选择电力用户的权利。实行大用户直购电模式减弱了政府主导电价的模式,并使电价确定,加入了更多的市场因素,有益于建立健全电力市场的运行机制。

  然而业界也有一些不同声音,一位电力领域的资深专家明确表示,大用户直购电这种市场化的运作方式肯定好,但这并不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措施,而是电力体制改革的结果。在他看来,现在着重推动大用户直购电以实现电力市场化改革是本末倒置,只有输配分开实现,继续推动电力体制改革,才能最终实现电力交易市场化。“到时候,不管是大用户,还是小用户,都将进入电力市场买电,自主选择发电企业。”他这样向记者描述。

  从“一对一”到“多对多”

  大用户直购电提出虽早,进展并不多。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电监会于2004年推出指导大用户直购电试点的17号文件《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暂行办法》后,至2009年6月,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再次下发了《完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交易试点的通知》,加大了推动直购电工作力度。

  国家电监会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已有辽宁、甘肃、福建、安徽、山西、湖北、山东、贵州、江苏、浙江、四川、江西等12个省份正式上报了方案。刘宝华向记者介绍,2005、2006年分别在吉林碳素和广东台山进行了局部试点,效果良好,至今仍在运行。去年正式批复了辽宁(抚铝)、安徽(铜陵)两省的大用户直接交易试点方案。其中辽宁抚顺铝厂与华能伊敏电厂直接交易试点是国家批复的第一个试点项目,2009年直接交易电量为5.16亿千瓦时。

  今年5月,国家电监会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共同启动了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探索大用户直接交易新机制。所谓电力多边交易,即多个电厂和多个用电企业同时在一个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电厂和用户各自报价,由交易中心对报价进行处理后,达成交易。在原来“一对一”拉郎配的基础上,电力多边交易中的电厂和用电企业有了更多的自主选择权。

  据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负责人介绍,内蒙古自2006年开始进行直接购电试点,2009年7月电力多边交易市场开始模拟运行。截至今年4月,共有19个发电企业和18家大用户参与市场,累计交易电量225.1亿千瓦时,模拟运行均进行了真实结算。

  国家电监会副主席王禹民在内蒙古电力交易多边市场启动仪式上表示,近年来我国通过市场配置的电能资源逐步增加,2009年全国通过市场方式实现的跨省区交易电量为860亿千瓦时,占统调发电量的5%。

  不管是“一对一”还是“多对多”,大用户直购电在尝试中前行。就像一位受访者所说,只有通过尝试,才能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不去尝试,只会止步不前甚至倒退。

  优惠电价欲促节能减排

  据了解,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也是几经波折。其电价改革始于2008年下半年,受全球金融危机冲击,内蒙古工业增速减缓,用电量大幅下降,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针对区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多晶硅、单晶硅、电石、氯碱、氟化工等企业,紧急启动了为期3个月的电力多边交易试点政策。然而,各省区纷纷仿效这一模式,让一些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也搭上了“顺风车”,该模式因此迅速被叫停。直到去年6月,内蒙古电力改革才再次得到国家支持,在国家发改委推进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中得以重新启动。这些用电企业首先经自治区政府筛选,然后报国家发改委审批,符合相关资质的企业才能参与电力多边交易。

  刘宝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两年的大用户直购电或多或少都与电价优惠相关,开展大用户直购电的目的并非降低电价,而是形成更为合理、更为准确的反映电能供需形势的电价。初期出于推广需要,让参与者获取好处也是非常必要的。若要大范围推广,继续发挥其积极作用,必须尽早建立用户参与市场的长效机制。同时他也提出在引进大用户参与直购电时,应选择行业里能耗低、效率高、排放少的优势企业来参加并使其从中受益,不能因为是耗能企业就实行一刀切。

  张安华表示,为避免有些地方借推行直购电的名义变相实行优惠电价,导致高耗能行业死灰复燃而干扰能耗下降目标的实现,有关部门对直购电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变得更加谨慎,从而使进一步推进直购电的试点工作变复杂了。

  在他看来,直购电有利于促进电力行业的节能减排,促进电源结构的合理调整。在直购电机制下,大容量、低能耗、低成本的发电机组比单机容量小、能耗高、成本高的机组更具有竞争力。同时,由于具有一定规模的水电机组可以与火电机组一样参与直供电,可以一起谈判议价竞争售电,并由于水电的成本具有比火电更加明显的竞争优势,将会有力刺激水电的积极发展,促进电源结构的合理调整。

  不过,记者也了解到,大容量发电机组多为新建机组,基本还处于还贷期,电价仍然竞争不过无还贷压力的小机组。一位业内人士指出:“这样对节能减排作用有限。”

  绕不开的“老大难”问题

  业界普遍认为,直购电进展不大主要原因在于输配电价问题。张安华表示,各地输配电价标准难以合理出台,有些试点地区提出的输配电价水平明显偏高,使得试点企业的直购电价格未能明显降低,打击了相关企业参与试点的积极性。而据电监会数据,目前各地输配电价测算及批复工作的确进展缓慢,去年仅批复了辽宁、安徽、福建、甘肃4省,加上近期批复的3省市,共7省市。

  科学的输配电价应建立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而要使电价成本清晰透明,前提就是电网主辅分离、输配分开。但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印发至今,主辅分离、输配分开仍未真正实现。一位参与制定方案的专家表示电力体制改革“不进反退”,尤其是在主辅分离方面。电网没有实现主辅分离,反而辅业“越做越大”。现在虽然剥离了一些资产,但多属于边缘(完全与电力无关)或落后资产,只是“减轻负担”。更有专家表示,直购电只是无法推动改革深入下去而不得不采取的权宜之计,更或者说是形式主义。改革应自上而下,政府在主辅分离政策上应出台一个明确的标准,下决心大刀阔斧搞改革。

  张安华表示,要将大用户直购电工作做好,还必须加快相关法规的完善与建设,改变《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规定的供电专营制度,修改“供电企业以外的企业无法取得供电营运资格”等不利于推进大用户直购电工作的有关内容,并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相关行为,避免大用户直供电试点工作的推进变成为“不合理优惠电价的翻版”。

  刘宝华表示,大用户直购电作为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一种探索,在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阻碍有些是认识上的,有些是利益上的,应在开展过程中总结经验,进一步使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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