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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风电发展现状分析与解读

2010-09-02 14:09来源: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经济研究中心关键词:风力发电海上风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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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国家政策推动海上风电发展

     2008年已完成并发布了《近海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编制办法》和《近海风电场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2009年完成并发布了《海上风电场工程可研报告编制办法》和《海上风电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规定》,印发了《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工作大纲》。2010年1月,国家能源局在《2010年能源工作总体要求和任务》中称“2010年,要继续推进大型风电基地建设,特别是海上风电要开展起来”。2010年1月22日,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联合下发《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海上风电建设。3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风电设备制造行业准入标准》(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表示,“优先发展海上风电机组产业化”。

    近日,国家能源局启动了中国首轮海上风电首批特许权招标,并已经向辽宁、河北、天津、上海、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等11省份有关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申报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项目。可见,国家开发海上风电的步伐正在加快。

    3. 政府大力推进海上风电项目

    我国在哥本哈根全球气候变化会议做出了两项承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提高达到15%,单位G D 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 0 0 5年减少40%-45%。经国内外多个部门和机构分析预测,为实现非化石能源达到15%的目标,我国风电装机容量应达到1.5亿千瓦。中国正希望从海上获得更多的风能,以完成这一目标。

    东部沿海地区的滩涂及近海具有开发风电的良好条件,其中江苏、浙江两省将成为我国海上风电的重点省份,两省近海风资源到2020年规划开发容量分别为700万千瓦和270 万千瓦。此外,全国各地酝酿及在建的海上风电场还包括广东湛江、广东南澳、福建宁德、浙江岱山、浙江慈溪、浙江临海、山东长岛等。目前,江苏、上海的海上风电规划已经完成,待其他地方海上风电规划全部完成之后,将汇总形成全国性海上风电规划。

    我国将充分利用其丰富的近海风能资源优势,国家能源局5月18日正式启动了总计100万千瓦的首轮海上风电招标工作,包括两个30万千瓦的近岸风电项目和两个20万千瓦的潮间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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