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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集团200亿元投资海南电力建设

2010-11-16 10:07来源:南海网关键词:国电集团海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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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约定:海南省政府为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满足日益增长的电力需要,欢迎中国国电到海南投资建设电力能源项目,支持中国国电按照海南省有关规划要求,在海南有序开展火电、水电、LNG发电、太阳能发电、风电、核电等电力项目的开发和建设。

中国国电作为国有专业化电力能源集团公司,愿意根据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对能源的需求,按照海南省能源发展的统一规划,发挥在人才、技术、资金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开发建设海南电力能源项目,并采用国内外发电前沿技术,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的高效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建设“技术先进、资源节约、绿色和谐、循环经济”的创新型、效益型绿色电厂,力争到“十二五”末期在海南省新增投资达到200亿元,为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成立“新能源公司”

经营管理大广坝电站能源项目

双方签署的协议指出:海南省政府支持中国国电与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发控”)合作成立“国电海控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由中国国电控股。中国国电将持有的国电海南大广坝发电有限公司相应的股权以及现金注入新能源公司;海南省政府支持并协调将海南发控所持有的中海石油海南天然气有限公司35%的股权注入新能源公司,将省政府已投入红岭水利枢纽工程的约3.9亿元投资转为省政府对新能源公司的出资,由海南发控持有,并划拨一定数量土地给海南发控经评估作价后作为政府投资注入新能源公司。新能源公司及其子公司负责红岭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建设、经营管理海南大广坝电站、 筹建LNG电厂以及开发建设太阳能发电、风电及其他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并视情以海南发控为依托,投资开发海南旅游和房地产业务,谋求新的经济增长点。

国电集团投资

建设红岭水利枢纽工程

双方签署的协议还约定:中国国电同意投资 建设红岭水利枢纽工程,由新能源公司负责筹建。海南省红岭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整体并入新能源公司,并作为独立的项目子公司运作红岭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有关事宜。海南省政府支持中国国电投资 建设红岭水利枢纽工程,将红岭水利枢纽工程10亿元中央投资注入项目公司,专项用于该项目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工程费用,相关税费在省政府权限范围内给予适当优惠。同时,省政府专门成立相关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和监督红岭水利枢纽工程征地拆迁及移民工作。

筹建LNG电厂

投产目标:2013年

双方签署的协议明确:海南省政府支持新能源公司 筹建LNG电厂,中国国电积极落实项目气源,双方以2013年为投产目标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海南省政府支持中国国电投资建设海南新的电源项目,双方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建设已列入海南中长期电力发展规划的西南部电厂。

同时,海南省政府欢迎中国国电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水电项目并购重组工作。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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