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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民族地区水电开发应慎对少数民族宗教文化

2010-12-01 11:41来源:中国民族报关键词:水电站西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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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西南地区正掀起水电开发狂潮,涉及的大渡河、岷江、雅砻江、金沙江、怒江、澜沧江、乌江、南盘江、红水河、雅鲁藏布江流域大都是少数民族聚居区。受水电站建设影响的少数民族包括藏族、彝族、羌族、壮族、苗族、白族、纳西族、瑶族、傈僳族、土家族等。以四川省3个自治州为例,据保守估计,在2020年前因水电开发将要移民的人口约为21万人,其中凉山彝族自治州约13.6万人,甘孜藏族自治州约2.3万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约5.3万人。在这21万移民中,有少数民族群众11.8万人,占56%。在广西,仅红水河河段上的梯级水电站全部完工后就将产生31万水库移民,其中大部分是少数民族。西南水电移民都属于被开发企业委托的地方政府强制迁移的非自愿移民。

少数民族独特的文化风俗与他们的居住地点、居住方式、社会关系息息相关。由于条件所限和补偿不足,移民往往不能整村搬迁,必然面临分散“插花安置”,一种是后靠分插,这是由于后靠地坡度大、条件差,难以容纳原村全部人口,只好分散后靠;另一种是外迁分插,即分散迁往外面不熟悉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两种方式都会造成原有社会关系的解体,原生态文化的改变,带来少数民族文化、宗教难以融合的问题,一些民俗文化可能就此消失。

西南少数民族在“万物有灵”宗教理念的指导下,视许多美丽雄奇的山峰、河流、湖泊为“神山圣水”,赋予它们神圣的宗教寓意,并加以尊崇和保护,定时或不定时进行转山、转湖等朝拜信仰活动。但水电开发往往破坏了这些“神山圣水”,特别是在“神山”上开凿隧洞、炸山采石,伤害了少数民族的信仰,这种对传统文化的损坏无疑会给民族地区的稳定和民族团结带来不利影响。

藏族对藏传佛教的信仰极为虔诚,他们可以把维持基本生活之外的多余收入全部捐给寺庙,可以徒步甚至叩等身长头前往遥远的寺庙、神山、圣湖朝拜,风餐露宿长达数年;他们以每个家庭能有人出家为僧为荣,以活佛的教导为行为的准绳;他们不仅供养寺庙,还自建佛塔、嘛尼堆、经幡阵,家家都有精美的经堂,宗教是他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而电站施工和蓄水发电可能占用、淹没这些寺庙、佛塔。一旦这些宗教设施和场所难以恢复,对藏族信教群众的心理、精神都会形成冲击。

藏传佛教寺庙、僧尼与信众的关系十分紧密,寺庙有固定的信众供养,信众有熟悉的大德高僧为其家庭提供宗教服务。虽然被淹的寺庙可以易地重建,但很可能与原教区信徒分离,这种原有的紧密关系一旦被割裂,无论对信众还是对僧侣都是一种伤害。在藏族地区,虽然各藏传佛教教派、寺庙之间和谐共存,但是它们的部分教义差别较大,各有自己的传统覆盖区域、基本信教群众和活佛。不论是寺庙动迁还是教徒移民,都将产生混杂的局面,面临较大的现实矛盾和潜在冲突风险。如果移民被分散“插花安置”,则宗教信仰上的不融合将更加严重。

藏传佛教寺庙的大堂从底部到顶部一般都有十几米甚至更高,但易地后都按普通的建筑层数、面积来计算补偿,以至很难重建寺庙。寺庙很多壁画和佛像与寺庙建筑物联在一起,很难做到无损拆迁。不少寺庙(包括特色民居)具有文物价值,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一旦属于淹没范围,补偿时只按普通房屋估价。西南藏族地区还有不少藏传佛教经塔、白塔等非寺庙民间宗教设施,由村民集体或个人建造,并在其内部和地下埋藏、安置了信众供奉的佛像以及金银、宝石制作镶嵌而成的贵重法器,但由于信仰风俗不允许信众拆开这些建好的佛塔,因而对其价值的判定十分困难,一旦淹没,可能造成补偿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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