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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上风电前景预测

2011-03-16 15:24关键词:风电海上风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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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仪电气宣布再融资11.46亿元,其中超过4.6亿元将投向3MW风力发电机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用于备战海上风电;上海电气2009年5月宣布规模达50亿元的再融资计划,其中包括3.6MW海上风机的研发;湘电风能有限公司通过竞拍,以1000万欧元收购荷兰达尔文公司,并获得了该公司研究的DD115-5MW海上风机的知识产权,为进军海上风电奠定了基础;东方电气3.6MW海上机型正在研制中。

中船重工(重庆)海装风电充分依托集团公司在海洋工程领域的基础研究和试验基地等优势,整合风电整机和配套设备的研发实力,形成全产业链。现已组织实施了2MW近海潮间带批量装机工程,正致力于研发近海5MW风电机组,国家科技部授牌成立了“海上风力发电工程技术研发中心”。

2.国家政策推动海上风电发展

2008年已完成并发布了《近海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编制办法》和《近海风电场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2009年完成并发布了《海上风电场工程可研报告编制办法》和《海上风电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规定》,印发了《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工作大纲》。2010年1月,国家能源局在《2010年能源工作总体要求和任务》中称“2010年,要继续推进大型风电基地建设,特别是海上风电要开展起来”。2010年1月22日,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联合下发《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海上风电建设。3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风电设备制造行业准入标准》(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表示,“优先发展海上风电机组产业化”。

近期,国家能源局启动了中国首轮海上风电首批特许权招标,并已经向辽宁、河北、天津、上海、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等11省份有关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申报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项目。可见,国家开发海上风电的步伐正在加快。

3.政府大力推进海上风电项目

我国在哥本哈根全球气候变化会议做出了两项承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提高达到1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减少40%-45%。经国内外多个部门和机构分析预测,为实现非化石能源达到15%的目标,我国风电装机容量应达到1.5亿千瓦。中国正希望从海上获得更多的风能,以完成这一目标。

东部沿海地区的滩涂及近海具有开发风电的良好条件,其中江苏、浙江两省将成为我国海上风电的重点省份,两省近海风资源到2020年规划开发容量分别为700万千瓦和270万千瓦。此外,全国各地酝酿及在建的海上风电场还包括广东湛江、广东南澳、福建宁德、浙江岱山、浙江慈溪、浙江临海、山东长岛等。目前,江苏、上海的海上风电规划已经完成,待其他地方海上风电规划全部完成之后,将汇总形成全国性海上风电规划。

我国将充分利用其丰富的近海风能资源优势,国家能源局5月18日正式启动了总计100万千瓦的首轮海上风电招标工作,包括两个30万千瓦的近岸风电项目和两个20万千瓦的潮间带项目。

三、我国海上风电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政策方面:目前所采用特许权招标上网电价政策,要求价低者中标,这必然会让一些有实力的企业为了能够拿到海上风电招标开发权、经营权和业主资格,不惜压低电价,最终不利于海上风电的发展。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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