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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胜风能以“其他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投资新项目及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2011-03-22 13:29来源:中国证券网关键词:泰胜风能风电风力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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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05年本)》中的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哈密风电基地的建设规划要求。

2、根据国内市场调查,本项目产品已经与国内知名风电运营商、风电设备制造商建立了合作关系,市场容量大,项目实施后可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本项目的建设是具有基础保障的。项目投资方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软硬件基础坚实,这为项目的建成投产和生产运营提供一个良好的开端。

4、本项目在技术上是可行的。项目生产工艺先进,产品工艺技术水平具有一定的竞争性,生产过程具有环保和安全的特点。另外,项目拟选的生产及配套设备优势,能确保产品的质量和生产的效率。

5、本项目建设条件是有利的。项目选址于新疆哈密工业园区广东工业园区,工业园区内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公用辅助工程有保证,能满足项目的建设发展要求。

6、本项目投资效益是可观的。通过财务分析得出,项目具有较好经济效益,并具有一定抗风险能力,从投资经济角度来评价,本项目具备经济合理性,并有较好的投资价值。

(三)项目存在的风险及影响

1、经营布点风险

本项目为公司在新疆哈密地区设立生产基地,为金风科技、华锐风电等风机整机制造商提供配套服务,是对公司在国内布点的补充,但相对于国内风力发电场布局位置来看,还不够完整合理。未来,公司还将在国内其他地区继续设立生产基地,逐步完善公司业务的经营布点。

2、内部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业务规模将迅速扩大,产品更加丰富,客户服务将更加广泛,公司现有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将面临考验,公司经营决策和风险控制难度将增加。

本公司生产地点分布于上海市金山区、江苏东台、内蒙古包头,拟在新疆哈密地区建设新的生产基地,今后将陆续在全国其他地区设立生产基地。由于分布区域较广,存在跨区域管理难度,业务规模的扩大将使得公司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日趋复杂,产生跨区域管理的风险。

业务规模的扩大将使公司需要大量的人才,建立相适应的庞大的管理队伍、营销队伍、研发队伍、生产队伍等。可能给公司带来人才瓶颈风险。

3、技术风险

未来更高级别的塔架正在不断推出中,新型塔架产品的制造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因素。

4、政策风险

由于电力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关联度较高,国家出于对宏观经济调控的需要,可能会出台阶段性指导性文件,出现不利于风电发展的政策因素,因而风电行业存在一定的行业风险。

五、公司承诺

1、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投资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六、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其他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在新疆哈密地区投资建设“2.5MW-5MW 风机重型塔架生产基地建设工程项目”及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决定使用“其他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中的 10,000 万元人民币进行新疆哈密“2..5MW-5MW风机重型塔架生产基地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并以其中的3,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设立“新疆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由全资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及后续经营管理。

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不需要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投资及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及2011年经营计划。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在技术上是可行的,建设条件是有利的,投资效益是可观的。项目的建成将实现公司在西北风电市场的重大战略布局,将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的市场布局,扩大国内市场分额。我们认为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 号:超募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以“其他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中的10,000万元在新疆哈密地区投资建设“2.5MW-5MW风机重型塔架生产基地建设工程项目”及设立“新疆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泰胜风能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法规的有关规定;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公司抓住市场机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企业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泰胜风能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是必要和合理的,本保荐机构同意泰胜风能实施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九、备查文件

1、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新疆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2.5MW-5MW风机重型塔架生产基地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以“其他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在新疆哈密地区投资建设“2.5MW-5MW 风机重型塔架生产基地建设工程项目”及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3月22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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