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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 实施细则》

2011-03-31 13:24来源:国家电网公司关键词:风电并网风电场风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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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安全与保护

为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风电场应配置继电保护装置。继电保护的配置及技术指标应符合《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 14285)要求,并与电网侧协调一致。

风电机组控制系统应具备各种安全保护和电气保护功能,切实保障风电机组安全。电气保护主要包括机组的过流、过压、欠压、频率过高、频率过低等保护。

10 测报与预测

10.1 基本要求

风电场应根据自身情况及调度机构要求,配备与风电场规模相适应的实时风能监测系统、风电功率预测系统及相应的自动化和通信装置,保证其正常运行,并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

10.2 风电功率预测系统

风电功率预测系统应能通过专网向调度机构上报相关数据,应至少具备日前预报功能和超短期预报功能,于每日 12 时之前向调度机构申报次日日前风电功率预测曲线,根据超短期预测结果,滚动调整 2 小时以后的风电功率预测曲线。

风电功率预测系统应具备记录历史预测数据和历史实际功率数据的功能。

10.3 实时风能测报系统

实时风能测报系统应能通过专网向调度机构上报实时风能测报数据,包括但不限于风速、风向、气压等,并根据风电机组和风电场模型提供对应测报数据下最大可发功率。

实时风能测报系统应具备记录历史风能数据的功能。

11 调度自动化

11.1 基本要求

风电场自动化数据应按照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传输规约传送至电网调度机构的调度自动化系统。风电场运行设备实时信息的数量和精度应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和电网调度机构的运行要求。

风电场计算机监控系统及风电场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及设备应符合《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国家电监会 5 号令)。风电场运行集中监控系统能够准确接受并执行电网调度机构下发的有功、无功调整及机组投切等指令信号。场端自动化设施技术要保证与调度端一致。风电场应遵守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及调度自动化系统有关规程运行维护自动化设备,不得随意退出或停用。

11.2 风电场运行集中监控系统

风电场运行集中监控系统是风电场用以监视、控制风电机组及其他场内设备运行状态;接受并执行调度机构下发的有功、无功功率调整、风电机组开停等指令;上传风电机组及公用系统运行状态、参数等信息;上报实时风能监测系统、风电功率预测系统数据;申报检修计划、风电功率申报曲线等的集中式计算机监视、控制、信息系统。风电场运行集中监控系统的月可用率应不低于 99%。

12 电能计量

12.1 计量点

风电场接入电网前,应明确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计量点。计量点原则上设置在产权分界的风电场并网点。

每个计量点均应装设电能计量装置,其设备配置和技术要求符合 DL/T448《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以及相关标准、规程要求。

12.2 电能表要求

电能表采用静止式多功能电能表,技术性能符合 GB/T 17883《0.2S 和 0.5S 级静止式交流有功电度表》和 DL/T 614《多功能电能表》的要求。电能表至少应具备双向有功和四象限无功计量功能、事件记录功能,配有标准通信接口,具备本地通信和通过电能信息采集终端远程通信的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符合 DL/T 645《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采集信息应接入电网调度机构的电能信息采集系统。

风电场的同一计量点应安装同型号、同规格、准确度相同的主、副电能表各一套。主、副表应有明确标志。

电能计量装置应在并网前按要求安装完毕,并结合电能信息采集终端与主站系统进行信道、协议和系统调试;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对电能计量装置完成相关检测,出具完整检测报告,施加封条、封印或其他封固措施;电能计量装置投运前,应由电网企业和风电场产权归属方共同完成竣工验收。

13 风电场模型和参数

13.1风电场模型

风电场开发商应提供风电机组、电力汇集系统及风电机组/风电场控制系统可用于系统仿真计算的模型及参数,用于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的规划、设计及调度运行。

13.2 参数变化

风电场应跟踪风电场各个元件模型和参数的变化情况,并随时将最新情况反馈给电网调度部门。

14 风电场通信与信号

14.1 基本要求

风电场的二次设备及系统应符合电力二次部分技术规范、电力二次部分安全防护要求及相关设计规程。

风电场与电网调度部门之间的通信方式、传输通道和信息传输由电网调度部门作出规定,包括提供调度电话、自动化数据、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信号等信息的传输通道,提供信号的方式和实时性要求等。

14.2 正常运行信号

在正常运行情况下,风电场向电网调度部门提供的信号至少应当包括:

a) 单个风电机组运行状态;

b) 风电场实际运行机组数量和型号;

c) 风电场并网点电压;

d) 风电场高压侧出线的有功功率、无功功率、电流;

e) 高压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位置;

f) 风电场的实时风速和风向。

14.3 故障信息记录与传输

在风电场变电站需要安装故障记录装置,记录故障前 10s 到故障后 60s 的情况。该记录装置应该包括必要数量的通道,并配备至电网调度部门的数据传输通道。

15 风电场接入电网检测

15.1 基本要求

风电场在申请接入电网检测前需已具备并提供土地、质检和环保等部门出具的审批证明以及风电机组的设计模型、参数、特性和控制系统等资料。

风电场接入电网检测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并在检测前 30 日将检测方案报所接入电网调度部门备案。

当接入同一并网点的风电场装机容量超过 40MW时,需要向电网调度部门提供正式检测报告;累计新增装机容量超过 40MW,则需要重新提交正式检测报告。

风电场应当在全部机组并网调试运行后 3 个月内向电网调度部门提供有关风电场运行特性的检测报告。

调度运行部门要求的其它并网调试项目。

15.2 检测内容

有功/无功控制能力检测。

电能质量检测,包含电压变动、闪变与谐波。

风电场低电压穿越能力的验证。

  

西北电网公司

二○○九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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