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政策正文

北京将调整尖峰电价

2011-07-13 10:10来源:中国能源报关键词:北京电价尖峰电价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北京市发改委日前公布,从7月1日起,北京将尖峰电价执行时间进行调整。

市发改委表示,受夏季空调负荷快速增长,京津唐地区供电紧张和天气等不确定因素影响,2011年北京地区的夏季电力供需形势总体偏紧。

为缓解2011年电力供需矛盾,充分发挥尖峰电价的调峰作用,改善近年实际用电尖峰电网负荷与尖峰时段发生偏移的状况,北京对夏季尖峰电价时段进行适当调整。

其中,将尖峰电价执行期由现行7、8、9三个月调整为7、8两个月;将16∶00至17∶00由平段调整为尖峰时段,20∶00至21∶00由尖峰时段调整为高峰时段。原尖峰电价实施范围和尖峰电价标准维持不变。

对于未完成电表更换的用户,仍执行原峰谷分时电价办法。同时,因实施尖峰时段调整所发生的电表及换表费用,由市电力公司承担。市电力公司因实施尖峰时段调整产生的盈亏差额,纳入今后电价调整统筹考虑。

市发改委表示,本次尖峰时段调整不涉及居民及农业生产用电,主要是引导工商业用户错峰、避峰用电,转移尖峰用电负荷。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