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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局:从五个方面加快推进风能预报服务能力建设

2011-09-02 11:12来源:中国气象报社关键词:风电产业风能预报风电功率预报系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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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记者从全国风能预报服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目前气象部门风能预报业务服务系统和技术流程已逐步形成,初步具备了大范围开展风能预报服务的基础条件。会议还对加快推动全国风能预报业务能力建设和气象服务发展进行了部署。中国气象局副局长矫梅燕在北京主会场出席会议。

矫梅燕她强调,各级气象部门要切实增强对发展风能预报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我国风电产业正处在快速发展的时期,风电场运行和电网调度对风电功率预报的需求日益迫切。风能预报服务是实践“四个能力”建设的重要体现。开发利用气候资源既是我们服务于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又是气象部门气象服务工作发展的一项重点任务。风能预报服务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也面对着激烈的挑战。因此,各单位要切实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快推进风电功率预报服务工作。

她指出,各级气象部门要从五个方面加快推进风能预报服务能力建设和气象服务的发展:一是加强整体协调,发挥气象部门整体优势。要依靠气象业务基础,利用气象科技资源,合理分工布局,统筹国家级、省级力量,形成整体优势和发展合力。二是加强技术研发,发展风能预报服务业务系统。要充分依靠区域中心的模式基础和研发能力发展建立高分辨率的数值预报模式。技术牵头单位要尽快建立风场预报产品制作流程,形成风能预报服务的全国业务技术方案;省级气象部门要根据本省需求,发挥自身优势,探索风能预报服务机制,创新服务方式。三是健全业务体系,建设专业队伍。风能预报工作需要有明确的任务分工,有具体的承担单位,有专业化的业务队伍。四是积极探索有利于风能预报业务发展的运行模式。一方面要努力提高数值预报能力,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面向风电场的风能预报业务建设和市场拓展。五是加强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增强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意识。要制定有关风场气象预报制作和发布管理办法或规定,规范有关社会开展风场数值预测和天气预报的行为,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来加强社会管理职能。

会议总结交流今年以来全国气象部门在风能预报服务技术研发、业务建设及气象服务等方面的工作进展和经验。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了风能预报系统研发应用进展和服务方案,内蒙古、湖北、辽宁、宁夏、河北等省(自治区)气象局分别就当地风能预报业务服务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中国气象局预报与网络司主要负责人对分散式介入风电开发气象服务工作和近期气象部门风能预报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据悉,日前,由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组织研发的中国气象局风电功率预报系统开发建设基本完成。系统推广应用后,将为保证风电顺利并网和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提供气象预报服务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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