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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局:《条例》出台 积极行动

2011-09-15 16:39来源:河南省桐柏县电业局作者:程新桐关键词:桐柏县电业局安全生产条例宣贯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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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近日,桐柏局对包括13个变电站、14处供电所在内的全局各部门对《条例》进行了深入宣贯,对照《条例》规定,分析设备及电网梳理风险隐患情况,并制定相应针对性措施,为《条例》的施行做好了积极准备。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共6章37条,突出表现为四大变化:对电力安全事故界定做出了重大调整,根据电力安全事故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的程度,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事故调查处理发生了重大变化;对事故企业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加大;电力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

为给《条例》的施行铺平道路,桐柏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条例》的宣贯和落实工作,以该局安监部为牵头部门,全文下发《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并播放专题幻灯片对《条例》层层解读。同时,加强设备运行维护,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和运行可靠性。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做到快速响应、措施有效、损失最小。并加强调度运行管理,深化电网运行风险分析,落实防控措施,全面做好电网事故风险防范。

作者: 程新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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