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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桃供电局提专款为员工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2011-10-27 22:46来源:贵州松桃县供电局作者:李明汉关键词:松桃县供电局医疗保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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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松桃供电局召开补充医疗保险工作会议。对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进行宣贯讨论。参加会议的有工会全体委员、职工代表、部分中层干部和退休老同志代表56人,在家局领导赵国勇、解涛、张建林出席会议。

为了提高员工的现有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减轻员工患大病重病时的负担,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国家和贵州电网公司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该局在原已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提专款为员工又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并制定了《松桃供电局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会上,总会计师张建林宣读了《实施细则》,就相关条款进行了说明。《细则》共分5章14条,对补充医疗保险实施的范围和对象、资金筹集和管理,基金的使用和支付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的范围是本局所属系统各基层单位和各部门。保险对象是与局建立了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的全员合同制在职职工以及享有同等条件的其他员工。保险基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进行管理。基金的筹集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文件规定按工资总额的5%提取。由局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管理和监督,并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会上,参会人员对《实施细则》进行了逐条讨论,认为该局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关系到全局员工切身利益。特别是对年迈体弱的老同志、家庭困难职工和乡镇供电所员工解决了大的实际问题,是企业关心员工,共创和谐所办的一件实事,体现了人性化管理和人本主义思想。细则透明、全面,大家表示非常赞成,经举手表决一致通过。会议还从工会委员和职工代表中选举产生了松桃供电局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作者: 李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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