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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收权加剧价格垄断?

2012-01-17 17:46来源:新闻晚报关键词:国家电网电力体制改革南方电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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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弃誓约的“大佬”

在许多业内人士看来,由于区域电网实际上不再有经营权,而省网公司的重大投资皆由国家电网公司审批,较大规模的招标也被纳入公司总部统一组织的集中招标,重点省市级电力公司的主要领导甚至都由国家电网公司直接任命,国家电网所谓强调“没有撤销”的举动只是表面功夫,大幅增强总部对区域控制力的意图昭然若揭。

按照2002年发布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由国家电网公司负责,各地方以所拥有的电网净资产比例为基础参股,组建五大区域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享有法人财产权,承担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同时,区域电网公司将区域内的现省级电力公司改组为分公司或子公司,负责经营当地相应的输配电业务。而国家电网公司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各区域电网之间的电力交易和调度,处理区域电网公司日常生产中需网间协调的问题,同时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

如果依照当时电改方案的设想,五大区域电网公司的成立是为了打破原国家电力公司在电网层面的垄断,如现在的南方电网,当时就是作为试验田的性质,意图对南方5省进行独立运作,随后在全国范围铺开电网层面的垄断改革,以在国家电网的五大区域电网公司推广。目前看来,南方电网的改革尚属成功,但区域电网已彻底沦为“阶下囚”。所谓发展区域电网的努力也是昙花一现。先不谈什么摘取“新果实”,即使是原先不断被蚕食的那点象征性权力,各路“诸侯”也全部失去了。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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