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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还是分散将是我国风电开发即将面对的新的选择题

2012-01-18 09:50来源:中国能源报关键词:风电风电项目国家能源局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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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发贵表示,预计贵州分散式风电单个项目的规模不大,在5000千瓦以上、3万千瓦以下,2万千瓦左右一个项目比较普遍。“相比其他省份,贵州的风电资源量确实不大,但电网、开发企业相对却很积极。这是因为在贵州,火电新上的可能性很小,水电开发得差不多了,光伏资源很差几乎不具备开发条件。因此风能资源是贵州相对开发潜力较大的新能源。”

与贵州普遍适合分散式开发有所不同,湖南省和河南省的规划初稿显示,这两个省的风资源适合集中开发与分散式开发的比例约为2:1。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中南院新能源院副院长刘小松说,该院参与了湖南、重庆、海南、河南、山东和吉林等省的风电规划。他告诉记者,到2020年,湖南的总风电开发规模预计在600万~700万千瓦左右,其中分散式风电不低于200万千瓦。河南与湖南基本相当,预计2020年的风电开发规模为700万千瓦,分散式约占30%。

“山东和吉林虽同属我国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但也具备分散式风电开发的条件。”刘小松说。山东省预计到2020年分散式风电的开发规模可达100万~200万千瓦。从消纳角度看,山东省经济发达,用电需求大,风电消纳市场大,电网分布广可接入点多;从风资源角度看,随着山东沿海地区的风电开发程度的提高,风电开发开始向山东西部山区、丘陵等内陆地区转移,那里的风资源也非常丰富。吉林省规划到2020年有3000万千瓦的风电开发总规模。其中,吉林西部与内蒙古交界适合集中式开发,而吉林东部地区目前规划2020年开发的总规模可达到300万千瓦左右,其中约有100万千瓦预计将是分散式开发。

具备理论开发条件并不意味着将被开发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各地风电规划出台,明确了当地具备的风能资源和电网接入等理论开发条件,但未必一定会开展分散式开发。

其一,开发商是否愿意走分散式开发之路,这需要进行详细计算。黎发贵告诉《中国能源报》记者,在贵州,有十几家企业表达过开发意愿,有些企业已经开展了前期的摸底测风调查,但也有企业明确表示嫌弃当地的分散式风场规模小。“因为贵州还没有建成的项目,所以不清楚能否盈利,开发商还在观察。”他说。

其二,当地是否有能力消纳。刘小松向记者举例说,山东和吉林同属于我国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同时又都具备分散式开发的条件,但两省的经济总量和电网消纳容量有很大差异。“山东风能资源好,又缺电,电网的接入点多,政策支持力度大。相比之下,吉林的经济总量与电网消纳能力都较小,分散式开发后直接接入当地配电网,能否完全消纳是个问题。所以,吉林分散式开发的理论条件好,但实际消纳条件与资源优势并不匹配。”刘小松说。

采访中记者还发现,“374号”文件似乎带来了“新希望”。2011年年中,为加强统一管理,国家能源局收回了各省5万千瓦以下风电项目的审批权。而“374号”文件对于分散式风电的定义和审批等流程的简化,似乎重新又将5万千瓦以下的审批权下放给地方。有人甚至担心:“目前集中式风电审批困难,分散式风电不需要列入国家核准计划,今后恐将出现此前把大基地拆分成4.95万千瓦的情况。”一业内人士表示。

对此,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和地方对分散式风电严格管理,绝不会有上述担心发生。各地的分散式风电都要统一纳入国家的年度核准计划备案,并且,在374号文件中,对于分散式接入风电给出了严格定义,并不是说5万千瓦以下的项目都叫做分散式,分散式风电最显著的特点是在配电网内就地消纳,也就是接入电网的最高电压等级不能超过110千伏,必须接入110千伏降压变电站或35千伏电压等级,现在很多4.95万千瓦的项目通过110千伏线路接入电网后进一步升压到220千伏,这种不是分散式,实际上还是一种相对集中开发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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