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水电水力发电政策正文

环保部:有特殊保护价值区禁止上水电项目

2012-01-18 11:18来源:法制网关键词:水电建设水电项目水电站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环保部说,对水电开发历史较早,未开展水电开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流域,应及时组织开展流域水电开发的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研究。

环保部表示,受理、审批水电项目“三通一平”工程和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有发展改革部门同意水电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意见、流域水电开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

研究建立“绿色水电”认证制度

水电开发饱受质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水生生物的影响。为此,环保部提出,水生生态保护的相关措施应列为水电项目筹建及准备期工作内容。环保部要求,水电开发要积极开展“干流和支流开发与保护”生态补偿试点。进一步开展高寒地区生态影响和恢复措施、珍稀特有鱼类人工驯养繁殖、导鱼过鱼设施、河流与水库生境修复等研究。建立健全流域水电开发环境保护统筹机制,优化梯级电站生态调度。

同时,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重点论证和落实生态流量、水温恢复、鱼类保护、陆生珍稀动植物保护等措施,明确流域生态保护对策措施的设计、建设、运行以及生态调度工作要求。

此外,还要做好移民安置的环境保护措施,要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环保部表示,将对水电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管,对主要环境保护措施未落实的水电项目,禁止投入试运行;在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并通过验收后,项目方能正式投入运行。

环保部称,将完善水电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长效机制,加快制定水电开发环境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研究和建立“绿色水电”指标体系和认证制度,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流域生态基础调查和长期跟踪监测。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水电建设查看更多>水电项目查看更多>水电站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