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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供电局:“安全生产月”宣传形式多、重实效(图)

2012-06-10 21:27来源:陕西省宝鸡供电局作者:薛宝弟关键词:宝鸡供电局安全生产月安全用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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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是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当天上午,按照省公司和宝鸡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宝鸡供电局后勤保卫部组织客户中心、送电工区、四分局干部职工走上街头,在火车站广场、华厦百合二期商住楼建设工地及陈仓区、凤县县城繁华地段深入开展以“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保护电力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活动,受到了社会群众和市安监局领导的高度评价。

据了解,本次“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公安局、广电局、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共同主办。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按照省公司和全市统一部署,宝鸡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活动主题和相关部门职责。

当天的宣传形式多样、效果显著,在火车站广场各单位宣传台前,宝鸡局电力宣传展板显得格外引人注目,由于新增了低压安全用电规定、触电急救、刑法等宣传内容,吸引了部分中老人、中小学生纷纷驻足观看。一名刚上班的年轻人说:“安全用电宣传很有必要,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安全用电的方法,能够指导我们更好地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眉县65岁的张大爷拿着《安全用电宣传手册》说:“用电安全知识宣传很重要,我们当前正在夏收,通过宣传手册让我们对原来不太懂的安全用电知识有了更深的学习和掌握”;市建二公司一79岁的任师傅说:“安全宣传搞得好,安全靠大家,人人都注意安全,家庭就和睦幸福”。

与此同时,在经二路10千伏玉中Ⅰ、Ⅱ回49号杆北侧的华厦集团百合二期商住楼建设工地,该局市区分局领导带领客户中心、线路班负责人及二保服务队员正在对该工地20多名施工作业人员进行防外破知识宣传。“10千伏线路保护区内施工,必须与导线保持1.5米安全距离,施工要设专人监护,切实保证线路和施工人身安全……”通过现场讲解,分局宣传人员还向他们发放了《电力法》、《保护电力设施宣传册》和安全用电环保袋、扑克牌等相关资料。工地负责人李军科说:“通过这次宣传教育,从思想上提高了我们的安全意识,以前我们觉得只要施工不触及导线就不会出问题,现在一宣传,我们才知道高压线是有保护区和安全距离的,以后我们施工中会注意到这些的”。

据了解,为使宣传取得实效,宝鸡局当天还组织了两辆宣传车深入城镇乡村,开展安全用电进村组、进农田、进工地流动宣传。当天共散发各类安全用电宣传资料2000余份,发放用电环保袋、扑克牌600多个,解答群众用电难题50余条。

作者: 薛宝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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