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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锅炉低氮燃烧 青岛鼓励热电企业参加试点

2012-10-24 13:18来源:中国环境报关键词:山东热电企业火电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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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日前决定在热电行业开展燃煤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试点工作,推进氮氧化物减排,改善大气环境。青岛市环保局鼓励辖区内有发电煤粉锅炉的热电企业积极申报参加试点,并将根据申报企业的管理水平、燃煤锅炉吨位、年运行时间、可实现的减排效益等确定首批试点企业名单。

据介绍,目前青岛市相关热电企业普遍没有采取相应的氮氧化物治理措施,而国家《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新颁布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都对燃煤发电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试点期间,青岛市将对市内7区包括高新区参与试点的企业,按照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工程实际建设费用50%,由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给予补助;对5个县级市辖区内参加试点的企业,由当地环保专项资金给予补助。对完成低氮燃烧技术改造的试点企业,将根据氮氧化物减排量,相应核减试点企业的氮氧化物排污费。

此外,热电企业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完成后,经核算,实现的氮氧化物减排量计入所在区市氮氧化物总量减排年度考核;对低氮燃烧技术改造试点取得良好成效的企业,将在污染减排评比表彰中给予优先考虑。

青岛市积极动员重点企业参与试点,要求列入试点的热电企业科学编制燃煤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工作方案,认真测算工程投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文件,把“十二五”污染减排削减氮氧化物排放作为一项重点减排任务抓好抓实。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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