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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供电公司多举措宣传居民阶梯电价

2012-11-15 21:44来源:宣威供电公司作者:叶志成关键词:宣威供电公司阶梯电价安全用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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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更好地落实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2]1057号)文件和云南电网公司文件精神,确保居民阶梯电价在实施中能平稳过渡,使新电价政策执行到位,近期,宣威供电公司按照云南发改委电价通知及云南电网公司关于居民阶梯电价执行政策和电价调整的通知进行大力宣传并解读。

一是宣传电价工作:近期在宣威市建设街、西河桥、各乡镇,通过营业员发放新电价通知、现场咨询解答、用户短信平台、居民小区公告栏张贴通知等形式进行宣传,对群众关心阶梯电价的执行范围、抄表时间、电量分档及加价标准等问题进行解读,以帮助群众更好地理解和执行阶梯电价,消除用户对阶梯电价的疑惑,引导用户如何合理、节约、安全用电。用户理解了居民阶梯电价是如何计算电费,自然就明明白白缴费,为新电价执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解读电价标准:居民阶梯电价在今年7月1日起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在7月至11月所有用电量执行每千瓦时0.45元的优惠电价,从12月1日起至明年4月枯水期实行阶梯电价,第一档每户月用电量170度(含)以内,执行每度0.45元的标准;第二档每户月用电量在171至260度的部分,按照每度0.50元执行;超过260度的部分,按每度0.80元执行。电费计算:“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的阶梯电价电费是基础电费加上第二档递增电费加上第三档递增电费,例如:某居民用户,2012年12月的当月抄见电量为400千瓦时,超过第一档电量标准(170度)230度,超过第二档电量(260度)140度,超过第三档电量标准(260度)140度。则当月电费为:170×0.45+90×0.05+140×0.80=193元。

 
作者: 叶志成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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