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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未必“人人获益”

2012-12-06 13:24来源:中国科学报 吴学安关键词:阶梯电价电价南方电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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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表示,目前阶梯电价实施时间还较短,与往年各项数据对比变化还不明显,要看到阶梯电价对居民用电习惯的改变,也许还要更长的一段时间统计。

此前,中电联电力行业人士称,阶梯电价属于计划经济票证管理模式,本意是“劫富济贫”,用电量高者支付高费用。现在的问题是,消费者对于节能减排的资源体制改革方向并无疑义,但消费者最为担忧的,还是个别垄断行业和职能部门官员动辄越俎代庖的做法,在“节能减排”等名号下,故意制造出“人人都是制度受益者”的幻觉。

随着资源成本和环境成本的飙升,电力价格的上扬无可避免,但如何涨、何时涨、怎么涨,仍是一门关乎民生情怀与决策智慧的艺术。有专家测算,阶梯电价试行后,用电成本在某种程度上将上涨,而涨价最明显的就是用电量在第二档的居民。而大多数中低收入者,在实施阶梯电价之后,很容易就进入第二档,而第二档电价提价幅度不低于每度5分钱,所以对他们来说,增加的用电成本还是很明显的。

资源是有限的,消费是无限的,因此使用价格杠杆的调节必不可少。但在行业垄断格局下,公众对用电基本定价标准根本没有发言权。借助价格杠杆工具实现节能减排等,必须厘清以下概念:电力消费在现代社会是必不可少的生活必需品,其消费弹性很小,价格杠杆对它的调节作用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大,富人不会由于阶梯电价过多地考虑节约用电,穷人也不会因为电价在梯度中有所下降而开长明灯。在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等问题上,实行阶梯电价如果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误伤”的情况难免会发生。尤其是在行业垄断的格局下,消费者担心改革方案会增加自身实际负担并非杞人忧天。

阶梯电价改革方案遵循“多耗能多付费”的定价原则,完全符合节能减排的调控政策大方向,是世界公认的合理定价模式,多用电多交钱似乎也公平合理。而且像电力这类独家供应的资源产品,想要提价总是不乏理由:引导合理消费,建设节约社会。

但是,消费者认可公共资源品体制改革的大方向,却并不意味着对于具体定价方案的无条件接受。就拿阶梯用电来说,居民用电价格本身是否合理?能否体现其作为公共产品的特征?倘若在这些问题上消费者无从参与、无从知晓的话,讨论阶梯电价基本用电量及其价格涨幅,不过是“变相涨价”的故伎重演。因此,要让资源产品价格改革更得民心,决策部门应该更加贴近公众的呼声。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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