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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近日将正式挂牌

2012-12-12 10:05来源:中国能源报 胡学萃关键词:风电并网希翼新兴可再生能源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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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技术,保障独立公正

此次国家能源局的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水规总院作为可再生能源监督总站和水电监督总站的委托方,将在国家能源局的领导下,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开展监督活动,发挥政府质量监督作用。

“由于质量监督机构的特殊地位,为了避免出现过去存在的监督权责不清,监督行为主客体不明,政府监督与企业自身质量管理混淆的问题,本次建立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特别突出了‘独立、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王民浩介绍说。

“作为负责筹建单位,在质量监督机构设置方案中,我们要实现监督机构人事以及财务的独立,这样才能保证机构的公正性。”王民浩表示,“而且由于可再生能源工程的复杂性和多样性,需要监督机构具有强大的技术实力作为支撑,才能真正实现公平公正的监督。”

长期以来,水规总院作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委托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归口管理单位,承担了大量的全国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建设工作的技术管理、监督检查、工程验收等工作,在此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技术储备,培养了一批专业技术人才。

“尽管质量监督概念比较简单,但是要落到实处,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史立山表示,“推动质量监督机构不断制定行业标准,是实现质量监督有的放矢的首要条件。”

“通过建立可再生能源质量监督体系,未来在太阳能光伏、生物质能等领域,我们还会尽快地推动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估、施工管理、工程验收等各个环节的标准出台。”史立山表示。

史立山还强调,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信息化的监督系统。据了解,水规总院在可再生能源信息化方面一直走在前列。早在2003年就开始建设中国风电工程数据库,2009年受国家能源局委托,建立了国家风电信息管理中心,这其中包括风电场的监控和评价体系。在此基础上,水电总院逐渐扩大信息监控范围,通过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监控系统,包括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内的信息平台和评价体系也在逐步建立。

“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希望可以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推广和建立行业标准,最终实现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健康发展。”史立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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