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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企业应注重社会责任 增强信息透明度

2012-12-27 12:02来源:核工业报关键词:核电站核电项目核电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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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信息日益透明

随着信息化程度日益提高、信息透明度日趋增强,公众的民主意识广泛增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内容要主动公开。2011年4月环境保护部颁发355号文《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办法》,国家核安全局2011年45号文颁布《进一步加强核电厂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的通知》、《核电厂重要事件信息发布导则》,要求加强核电信息公开透明及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机制、程序、方式等。

一些核电企业集团根据相关法规制定了自己的《核电厂核与辐射安全信息报告和公开制度》,针对与核安全密切相关的重要生产运营活动、与核安全的重大技术改造等相关情况进行公开,另外针对发生在核电站的地震、台风、海啸等对安全构成影响可能引起传媒或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事件也进行公开。此外,公众随时可以登录环保部、国家核安全局及核电业主等网站方便地查询实时更新的核与辐射安全信息。这一系列的举措,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公众的疑虑。

核电企业更加注重社会责任

核电企业集团每年公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并把搞好周边社区关系作为公司的一项社会责任,积极与当地政府、相关街道办、社区进行沟通协调。核电企业集团通过必要资助,或者采取双方合作的方式实施了加强与地方发展的一些长效项目。一些核电企业从每年预算中列出费用,支持当地公益事业,用于教育基金、文体设施、广播电视,资助、参加或共同举办一些公益活动。

在积极实践的同时,核电建设社会稳定风险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社会稳定风险管理制度有待完善。例如,针对核电工程项目建设特点的社会稳定风险管理制度、风险定性定量评估方法等有待补充完善;计划拟建的工程项目,在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开工建设和在运营阶段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工作,需要有法规制度作为依据规范和统一协调相关工作。二是风险管理系统化有待提升。一般社会稳定风险管理包括进行风险源的识别、对风险因素分别进行分析、形成有针对风险源预案。核电建设风险管理还要做好风险跟踪和严格监督以确保实施。当前开展核电建设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在风险分析和评估上缺乏系统的分析评估方法以及充足的风险概率数据支撑,在风险跟踪和监督方面还缺少必要的制度约束。三是核电建设公众参与有待提高。公众参与在核电建设的参与形式、参与范围、参与人员、参与阶段等需以制度保障,并在核电项目建设中体现实质性的参与。四是科普宣传有待加强。科普宣传的力度与核电和核技术发展的形势还不相适应,公众对核电的认知还没有达到一定的程度,在规模、宣传渠道、长期性上还存在不足。另外,不少媒体人缺乏对核电的认识,易对公众产生错误的引导。

加强核电建设社会稳定风险管理工作的路径

加强核电建设社会稳定风险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管理体系,完善规章制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维稳至上”的思想,科学预测和分析评估潜在的风险源及可能发生的风险事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策略和措施并付诸实施,有效预防潜在风险、控制和化解风险事件,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核电安全、健康、持续发展。

健全体系、齐抓共管

开展好社会稳定风险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明确各责任主体的相应职责,将风险管理的重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有效实施。核电相关的政府主管部门、地方政府、核电企业集团及有关成员单位,要形成协调运作的工作网络,同心协力,齐抓共管。以管理提升为抓手,使风险管理工作职责分明、层层分解,落到实处。

完善制度、有章可循

进一步完善核电建设中有关社会稳定风险管理的法规制度。要认真总结以往开展核电建设社会稳定风险管理和应对风险事件的成功经验,不断充实完善各层面职责范围内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和管理等制度和办法,形成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法规制度体系,保证开展相关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切实规范风险管理工作,使得处理和解决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事件的矛盾或纠纷,以及规避风险活动等,建立在法律制度为基本依据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科学基础之上。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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