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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企业历数实际经营中的困难和尴尬

2013-03-12 16:59来源:中国环境报 陈湘静关键词:环保垃圾发电火电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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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通用是目前垃圾焚烧发电循环流化床技术代表企业之一,他们去年为项目需进口一台破碎机,单台价格500万元人民币。“就因为我们是项目集成商而不是直接使用者,无法享受环保设备进口的优惠税率。”

那位财务总监抱怨说,现在不少优惠政策只适用于业主。而政府签订合同时却又考虑到优惠政策,税款已经进行了扣减,后来他们都得补上。“地税部门不承认,说是国家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税收优惠能否直接点?

企业所得税按15%征收,污水处理厂房产、土地税免征

2012年7月,国务院印发《“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要加快研究完善和落实鼓励创新、引导投资和消费的税收支持政策。如今,节能、软件等产业已出台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对环保产业的还迟迟没有落到实处。

作为典型的政策驱动型产业,税收优惠是助推环保产业发展最为直接、有效的政策,不仅可以缓解环保企业长期以来收费不到位、运行经费不足等问题,增强民间资本对环保产业的投资热情,也可以极大地减轻政府的财政支出压力和公众支付压力。但目前来看,国家对环保企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的力度还不够。

目前,我国环保企业税赋中,所得税是主要税种,税率为25%,优惠政策主要为“三免三减半”,这对于投资回报相对较低、回报期限较长的环保产业来说,作用并不明显。尽管《企业所得税法》有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采取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规定,但环保企业大部分属于中小企业,只有少数可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绝大部分企业可望而不可及。

二是房产和土地使用税增加了企业负担。随着市政公用事业改革不断推进,许多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主体由事业单位改为企业,治污设施的生产经营性用房及所占土地需要额外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增加了环保企业负担。

因此,工商联在提案中提出,环保企业所得税直接减按15%的税率征收;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免征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污染治理企业的生产经营性用房及所占土地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企业最头疼是价格问题

付费应覆盖治污设施运行成本

又想马儿跑又让马儿少吃草,有两个结果,一是马不跑了,二是马不好好跑。在污染治理方面,合理的价格是规范运行的经济基础。而眼下,污水处理、脱硝等行业还在面临处理价格无法覆盖全成本的尴尬,而垃圾发电上网电价款作为运营企业的收入来源却还不能全数到位。这是业内企业最为头痛的事情。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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