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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知识普及

2013-05-02 11:19来源:太阳能联盟网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节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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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分类

随着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客户和节能服务公司作为两个平等的市场主体,商业运作模式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可根据需要进行创新和演变,逐步探索新商业发展模式,以实现权利与义务共存,共担风险、共享效益。合同能源管理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用户)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实施。依照具体的业务方式,可以分为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承诺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在传统节能投资方式下,节能项目的所有风险和所有盈利都由实施节能投资的企业承担;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中,一般不要求企业自身对节能项目进行大笔投资。

四、合同能源管理的合同表现形式

目前成熟的商业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分享型能效合同管理业务在项目期内客户和ESC双方分享节能效益。节能改造工程的投入和风险由ESC承担,项目建设施工完成后,经双方共同确认节能率后,节能效益首先保证ESC收回投资成本,然后双方按比例分享节能效益。项目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客户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客户享受。

主要特点如下:

ESC提供项目的资金;

ESC提供项目的全过程服务;

在合同期内ESC与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分享节能效益;

合同期满后节能效益和节能项目所有权归客户所有。

2.承诺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

客户和ESC双方都可以投资,而客户作为主要投资方,ESC向客户承诺一定比例的节能量,达不到承诺节能量的部分,由ESC负担;超出承诺节能量的部分,双方分享;直至ESC收回全部节能项目投资和收益后,项目合同结束,节能设备移交给客户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客户享受。

主要特点如下:

客户或ESC提供项目资金;

ESC提供项目的全过程服务并保证节能效果;

按合同规定,客户向ESC支付服务费用;

如果在合同期项目没有达到承诺的节能量或节能效益,ESC按合同约定向客户补偿未达到的节能效益。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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