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节能合同能源管理管理正文

节能公司因造假上“黑榜”

2013-05-09 09:00来源:红网-潇湘晨报关键词:节能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为《办法》),国家财政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年节能量和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及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相关支出。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省级财政奖励标准不低于60元/吨标准煤。

“财政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实行公开、公正管理办法,接受社会监督”,《办法》介绍说。

《办法》强调,节能服务公司对财政奖励资金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奖励资金的节能服务公司,除追缴扣回财政奖励资金外,将取消其财政奖励资金申报资格。政府奖励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分。

[建议]

对节能工程进行第三方鉴定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在2011年7月26日就曾下发通知,指出各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存在“个别项目节能量严重失实”等10方面问题。同年,两部委对2010年度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核查清算工作,于2011年12月公布第一批取消节能服务公司备案资格的名单,15家公司上榜。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通过分享节能效益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姜克隽表示,应增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审批的透明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让环保NGO等社会机构进行监督。

姜克隽还建议,应将有关省份的试点经验推向全国,即由地方发改委委托当地节能服务中心,对节能工程进行第三方鉴定,以增强项目评估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节能服务公司查看更多>合同能源管理查看更多>节能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