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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不是中国环保监管监管拦路虎?

2013-05-20 10:41来源:国企关键词:脱硫火电厂环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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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国君:首先,环保管理体制要根据外部环境的调整而重新设计。比如在美国,空气、水等都是由联邦政府来负责的,各个州都没有权利。我国法律仍让县辖区以上的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环境就是全盘计划,就应该把权利收归中央政府。这样会减少很多企业对政府的博弈。

其次,加快环境保护领域的立法,加大法律的贯彻执行力度,对该惩罚的企业绝不姑息。只有把现有法律框架都落实好了,才是谈下一步加大法律惩罚力度的时候。

再次,加大国企内部管理力度,建立技术规范,形成技术操作手册,培养专业环境管理、环境工程技术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像美国、日本等国家,都有专门的企业环境管理注册工程师制度。虽然我们没有这个制度,但是国企可以带头来推动。有了专业的人才和知识,才能做好专业的事情。

最后,国企应该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自己主动做好环保,做好表率。这是国企该有的觉悟和责任。

刘琳:首先,在环境行政审批、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方面,要求各级环保部门有法可依,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不断完善具体的环境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而不是常年不变。

其次,中央和地方政府可以通过补贴、税收优惠、转移支付、政府采购等经济手段使得企业保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最后,一定要保证法律强制惩罚机制的有效使用,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要使现行法律的惩罚措施足以使得违法者的违法成本高于其获利。第二,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可以给违法者足够的机会进行答辩,但是程序上和实体上必须具有合法性与合理性。第三,重大的环境公害和对重要环境资源的开发使用,必须召开听证会,并要求媒体参加,使得在相对公开的环境下,由公众讨论并合议决策处罚决定。第四,对于破环环境资源罪的案件,对企业本身和企业领导者或负责人坚持双罚制,并且对直接责任人处以较重刑罚,及时公开审判结果。乱世须用重典。就环境污染而言,现在的中国社会确实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和危机,国家应加大法律手段综合治理。(记者王平)

国企不是中国环保的拦路虎。对于国企环保现状,要理性认识,多方合力做好国企环保

背景

在公众心目中,国企已经戴上“污染大户”的帽子。近来,在关于“中国环境污染”的讨论中,国企又陷入外媒的围攻。

2013年初,中国多个城市因污染严重出现“十面霾伏”天气,引发了民众对环境污染问题的担忧。对此,美国《福布斯》杂志发表文章称,因为中国国企是污染主力,导致中国政府治理污染的工作陷入两难,因此中国环境状况在近期不会好转。

路透社近日也发表题为《中国环保战役无力撼动国企污染大户》的文章,以2010年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福建紫金矿业集团为例,说明中国地方政府不愿对这样的大型国企进行有效的环保监管,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这些企业是当地主要财源,二是这些企业是国企。

外媒指责中国国企的逻辑基础是监管国企有天生的制度和治理缺陷,导致无法有效惩罚污染行为。究竟国企是否是国内环境污染的主力,监管国企是否存在制度缺陷,又该如何做到高效监管?记者杂志特邀相关专家一起探讨。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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