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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强收开发权 水电站建成不准发电

2013-05-21 10:46来源:中国企业报关键词:水电站水电开发小水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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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否定自己审批的文件

据凉山州发改委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2012年以来,宁南县政府多次向州发改委打报告,以夕鑫公司无能力建设电站,电站建设没有按规定时间竣工,擅自扩容,私自转让水电开发权要求收回夕鑫公司依补河水电开发权,据实地调查,所认定的事实出入非常大。四级电站建完了、五级完成投资额度的80%,扩容部分可以补办手续或撤出,寻求合作方投资修建电站不是私自转让水电开发权,发改委出具了调查报告。

该知情人士告诉记者,2009年11月批复过宁南县发改局、水利局申报的依补河五级电站引水系统优化方案,其中明确:同意五级电站工期在原方案基础上增加一年。

(注:从2009年6月20日计算工期,五级电站竣工时间应该是2011年7月,事实上,2010年12月20日,夕鑫公司法人高兴夕因涉嫌行贿被检察院以协助调查带走,整个五级电站建设21日就被强行停止。)

记者拿到了知情人士所说的宁南县发改局局长姚勇矢口否认的文件,州发改委批复的“凉发改交能【2009】936号文件,其中明确增加五级电站工期一年。

随即,记者致电宁南发改局常务副局长刘元庆求证,他说时间久了记得不太清楚是否有此文件,下来查后再告诉记者。第二天,姚勇回复记者,一反常态说有这个文件找到了,并以他当时还没有到发改局为由,所以,接受记者采访时不清楚有这个批复。

此时姚勇态度与之前确定没有这个文件的态度大相径庭。对于记者质疑在把不能按期完工作为一大责任追究夕鑫公司时,为什么会忽略这样一个重要的文件一事时,姚勇在电话中表示无法回答记者。

“是政府不诚信,给我下套”

宁南县环保局、发改局调查并认定夕鑫水电公司,在依法取得已批的五级电站外又修建了丝丝落、大寨、老党等5个小电站,属于严重违规。

夕鑫水电公司法人代表高兴夕对此并不否认,但他告诉记者,是政府不办给他。“我是不愿意建这些小电站的,因为建设环境不好收益低,一个小电站一年只有五六十万的回报。县里当时主管水电的领导说,我不能只把好的建了,还是要把条件不好的也开发了,使资源充分利用,我这才开始动手修建,县里相关部门也让我先建后完善手续。”

高兴夕说,2008年,夕鑫公司给水电局交了5万元做可研报告,10万元找了雅安的一家公司做环境影响评价书,后环保局不认可这家公司,2010年7月19日,局长刘健又介绍了顺蓝天环科技公司做环评,签了22万元的合同。但最后,所有资料都没有告诉原因就不给他了。“是政府不诚信,给我下套。”

县水利局殷崇宏局长告诉记者,据他了解,是当时给夕鑫水电做了资料后,高兴夕过来看后,因要交5万元钱,说回去拿钱,到今天都没有再露面取报告。环保局局长刘健说从未见过这人,怎么会给他介绍中介公司做资料。

高兴夕说,他2004年就在凉山州首家举牌水电资源开发,在商海沉浮中,没有任何社会关系的他,深知政府手续的重要性,所以,他一直在积极办手续。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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